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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續(xù)推進罷免現任8名董事 庚星股份大股東決定自行召開股東大會

每日經濟新聞 2024-07-12 22:40:51

每經記者 趙李南    每經編輯 陳俊杰    

7月12日,庚星股份(SH600753,股價4.6元,市值10.59億元)公告稱,收到股東自行召集臨時股東大會通知函。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該事件系庚星股份的控股股東浙江海歆能源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浙江海歆)與庚星股份現任董事會矛盾的延續(xù)。

今年6月14日,庚星股份公告,收到浙江海歆以郵件形式提交的“關于要求增加臨時股東大會臨時提案的函”,浙江海歆的訴求為罷免目前包括庚星股份董事長梁衍鋒在內的8名董事等。

浙江海歆認為,庚星股份本屆董事會相關董事、本屆監(jiān)事會未能依照公司法等的要求履行職責,違背勤勉義務和忠實義務。

但庚星股份的董事會并未同意增加上述臨時提案。

隨后,6月27日,浙江海歆向庚星股份監(jiān)事會書面提交提請監(jiān)事會召集股東大會的函件,函件中載明擬審議的議案(與提請董事會召集股東大會審議的議案完全一致),但庚星股份的監(jiān)事會不同意召開臨時股東大會。

此次,浙江海歆擬于2024年7月31日自行召開公司2024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主要審議的內容仍然為罷免庚星股份董事會相關董事。

庚星股份表示,依據《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guī)則》第九條及《公司章程》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連續(xù)九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東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經公司核查,自2024年3月18日至今,浙江海歆持有公司5550萬股股票,占公司總股本的24.10%,滿足連續(xù)九十日以上單獨或者合計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東的要求。

“公司認為浙江海歆滿足《上市公司股東大會規(guī)則》對普通股股東自行召集和主持公司股東大會的身份要求,履行了相應的前置程序,其自行召集股東大會的行為合法合規(guī)。公司將依法對浙江海歆提交的《通知函》及配套文件履行相應的信息披露義務。公司將依法配合股東自行召集的股東大會,提供股權登記日的股東名冊。”庚星股份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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