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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 2018-04-22 22:01:53
今日,北京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企業(yè)競自持的租賃住房,在70年土地使用權期限內,開發(fā)建設主體無論自持項目,還是將項目轉讓給新受讓主體,都只能出租,不能出售或變相以租代售等;承租人租賃此類住房,無論租賃期限和續(xù)租次數多少,都只能獲得使用權,不能獲得產權。(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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