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2014-01-07 09:19:24
肖鋼在昨日的講話中提出了四大原則,即“同股同權”原則、“買者自慎”原則、交易自愿原則、效率原則,并指出需正確認識保護中小投資者與四大原則的關系。
證券時報記者 程丹
“加強中小投資者保護,是資本市場自身改革創(chuàng)新和健康發(fā)展的重要前提,也是促進證券期貨監(jiān)管轉型重要步驟。” 中國證監(jiān)會主席肖鋼昨日在證監(jiān)會加強中小投資者保護工作會議上的講話,再度展示了證監(jiān)會將工作重點切實落實到保護中小投資者的決心。
肖鋼在昨日的講話中提出了四大原則,即“同股同權”原則、“買者自慎”原則、交易自愿原則、效率原則,并指出需正確認識保護中小投資者與四大原則的關系。同時,他還表示要全方位制定投資者保護的多項監(jiān)管措施。
肖鋼強調要“同股同權”,實現(xiàn)股東實質平等,同時提出“買者自慎”原則,并指出建立適當性管理制度是政府監(jiān)管的責任。
著名經濟學家華生認為,同股同權是法律明文規(guī)定,確保了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實現(xiàn),但多年來,因信息不對稱等原因,中小投資者經常處于弱者地位,并沒有真正享受到同股同權,有必要在這方面加強監(jiān)管。
針對“買者自慎”原則,肖鋼提出,證券交易不同于一般商品交易,在公眾化集中交易的條件下,交易雙方信息不對稱,一對多,多對多,因此證券市場在強調買者自負的同時,必須強調賣者有責。
業(yè)內人士指出,買者自負、賣者有責要求賣方需準確履行信息披露,向投資者充分、準確地揭示投資標的的風險收益特征以及費用項目等信息,這是實現(xiàn)投資者理性投資、促進資本市場持續(xù)健康發(fā)展的重要保證。
市場上不少觀點認為,投資交易是“一個愿打一個愿挨”、“兩廂情愿”的事情,投資虧損是投資者“愿賭服輸”或“自作自受”的結果。肖鋼指出,這些觀點貌似有理,實則漠視投資者,是政府監(jiān)管不作為的表現(xiàn),也是股權文化不健康的反映,有違正義原則和契約精神。
肖鋼提出,對交易自愿原則必須加以限制,對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實施保護。主要方式有:一是交易前實施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對于不具備專業(yè)投資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的投資者,即使自愿,也不允許從事交易。二是交易中要求賣方承擔充分的說明義務,有關中介機構勤勉盡責,承擔忠實代理義務。三是交易后建立風險補償制度。
中航證券分析師楊鵬飛認為,這對券商等市場中介提出了具體的要求,明確了其在中小投資者保護中承擔的責任和義務,尤其是在產品和服務風險評估及等級劃分、糾紛解決及賠償、投資者教育等方面,中介都需下大工夫。
同時,有些人擔心,過多強調中小投資者利益保護,給上市公司及大股東、實際控制人規(guī)定大量限制性條款,會大幅增加上市公司運行成本,增加市場機構的合規(guī)成本,會影響市場運行效率,甚至最終產生市場對上市公司的“擠出效應”,出現(xiàn)更多公司選擇境外上市。
對此,肖鋼表示,投資者保護機制對上市公司、控股股東的行為有顯著影響,有利于抑制其不良行為,有利于幫助公司提高治理水平。這是因為控股股東行為如果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一般也會傷害整個公司的利益。
此前,中國建筑董秘孟慶禹曾對記者表示,強調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確實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管理成本,但擁有更多的忠實投資者,對于上市公司的發(fā)展至關重要。作為上市公司,更希望有長線投資者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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