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 2015-08-25 21:35:44
據了解,由于地下錢莊的交易資金量大且隱蔽,不排除一些股市資金通過該渠道流出我國,從而影響我國資本市場的健康穩(wěn)定發(fā)展。
圖為涉案資金
記者近日從公安部獲悉,自今年4月公安部、中國人民銀行、最高法、最高檢、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開展“打擊利用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轉移贓款專項行動”以來,截至目前,各地公安機關已破獲一批重大地下錢莊案件。
令人矚目的是,廣東、遼寧、北京、浙江等地近期接連破獲多起涉案金額達數百億元人民幣的地下錢莊案,成功打掉一批地下錢莊窩點,有效遏制了地下錢莊違法犯罪高發(fā)勢頭。同時,在案件背后,如何對猖獗的地下錢莊違法犯罪予以進一步打擊治理,從而更加有力地維護金融安全、經濟安全和國家安全,也令人深思。
銀行“內鬼”潛逃 詐騙案牽出地下錢莊大案
“行動!”6月2日凌晨5時許,隨著一聲令下,深圳市公安局經偵支隊和寶安分局組成的專案組對一起代號為“3?06”的特大地下錢莊案展開統(tǒng)一收網,抓獲犯罪嫌疑人31名,繳獲涉案銀行卡300多張,凍結涉及18家商業(yè)銀行的1087個賬戶;經初步查明,涉案金額達120多億元人民幣。
該地下錢莊進入警方視線,其實是源自一起詐騙案。
83歲的陳達是一名香港籍商人,已在大陸經商多年。2012年初,陳達出售了在內地的工廠,打算將6000多萬元資金轉回香港養(yǎng)老。一次飯局上,他將此事告訴了認識多年的朋友、某銀行深圳寶安支行行長沈某生。
“沈某生主動告訴我,他可以弄到外匯結算指標。”陳達說,2012年8月,他分三筆、每筆2000多萬元,將錢匯入沈某生指定的境內銀行賬戶。前兩筆款項都如約匯入陳達的香港賬戶,但最后一筆卻少給了800萬元人民幣。雙方幾經交涉,沈某生又給了175萬元,之后突然辭職逃匿。
感覺被騙的陳達將沈某生訴至寶安區(qū)人民法院。法院審查發(fā)現,沈某生涉嫌詐騙罪,將案件移交到寶安區(qū)公安分局??b密偵查之下,一條涉及地下錢莊的重大案件線索浮出水面。
“沈某生根本沒有所謂的外匯管控指標,他是通過地下錢莊把數千萬元資金轉移出境的。”專案組民警曹啟南介紹。根據資金流向的脈絡,專案組發(fā)現涉案的大量銀行賬戶呈現出“金字塔”式的結構:沈某生指定的銀行賬戶收到陳達的款項后,短時間內即向5個賬戶轉移資金,該5個賬戶隨后又各自向100多個賬號轉移資金。
犯罪嫌疑人、36歲的廣東汕頭籍男子葉某城,就是5大賬戶其中之一的實際控制者。
“參與沈某生轉移陳達的資金出境,是我做的生意中比較大的一筆。”在看守所內,葉某城向記者表示,自己從2006年起跟著姐姐從事地下錢莊活動,在深圳尋找有外幣兌換需求的人,然后聯系下家,自己從中收取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三的手續(xù)費。他進一步轉移資金的眾多銀行賬戶,分別是借用妻子、姐姐、姐夫、老鄉(xiāng)等人的身份證辦的,均由他本人控制。
葉某城的姐姐、犯罪嫌疑人葉某蓮證實,她平時在深圳某步行街擺攤兌換外幣。接下“生意”后,她就聯系香港那邊經常“合作”的下家談好手續(xù)費;然后,“客戶”將錢打到葉氏姐弟控制的境內賬戶,葉氏姐弟轉賬給香港下家控制的賬戶,香港那邊迅速完成港幣兌出。
專案組查明,該團伙以葉某城、鄭某生等汕頭籍人員為首,以家族關系為紐帶,既各自經營、又相互合作,在深圳羅湖、寶安的8個窩點開展家庭作坊式的非法經營地下錢莊活動,通過境內外網上銀行以及境內本外幣現金交易,在非國家指定交易場所非法從事資金結算和外匯買賣活動,涉嫌非法經營罪。目前,案件已移交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圖為深圳市公安局寶安分局經偵大隊的隊員在會議室做抓捕行動前的準備工作(2015年6月1日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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