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 2012-02-15 01:19:52
深圳中心城未取得招行同意,便擅自分割銷售商鋪,最終導致無法辦理房產證。該事件也牽出了深圳中心城背后產權糾紛內幕。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胡廷鴻 發(fā)自深圳
每經記者 胡廷鴻 發(fā)自深圳
昨日(2月14日),本報報道了深圳中心城(新怡景商業(yè)中心)涉嫌違規(guī)售鋪一事,在新聞發(fā)布會上,深圳怡景中心城商業(yè)發(fā)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怡景公司)董事長劉偉宏稱,招商銀行深圳分行當初是支持和默認中心城賣鋪,后又不同意,導致無法順利賣鋪。
對此,招行深圳分行昨日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回復稱,以招行深圳分行為委托代理人的銀團,迄今為止未向借款人以及其他任何第三方明示或默許借款人在未還清銀團貸款之前可以對 “新怡景商業(yè)中心”進行分割銷售。同時該行重申,銀團未同意對“新怡景商業(yè)中心”進行分割銷售,且銀團將保留采取法律救濟措施的權利。
而隨著事件漸趨明朗,中心城的賣鋪糾紛也牽出了背后復雜的產權糾紛。
招行:中心城售鋪未經同意
深圳中心城先后兩次售鋪,是否得到股東和以招行深圳分行牽頭的抵押權人“銀團”的支持?
昨日,《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聯系上怡景公司發(fā)展部經理王雪梅,她堅稱,招行一直默認公司賣鋪,并表示有會議紀要做依據。而怡景公司在售鋪之初,也與中心城現在的產權人保怡物業(yè)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股東美國保德信金融集團之間簽署了同意回購股權,同意賣鋪等相關意向協議。
怡景公司董事長劉偉宏在13日下午舉行的新聞發(fā)布會上表示,2011年10月中心城第二次賣鋪,招行及境外銀團事前也是默認的,但最后關鍵時刻,銀團和招行又不同意了。
劉偉宏認為,招行一直沒有正式同意售鋪,是因為銀行要求一次性還清近12億元貸款。但當記者提出索要王雪梅所稱的相關文件資料時,她表示目前不方便公布,以后會再次召開新聞發(fā)布會統一公開。
資料顯示,深圳中心城現產權人保怡物業(yè)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及其境外股東巴巴多斯中心城有限公司以“新怡景商業(yè)中心”物業(yè)為抵押,向銀團申請貸款折人民幣近12億元,受銀團委托,招行深圳分行代理銀團持有“新怡景商業(yè)中心”的抵押權。
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在未清償銀團貸款之前,借款人任何處置“新怡景商業(yè)中心”物業(yè)的決定需經得銀團一致同意。同時,招行深圳分行約定中心城的租金收入作為銀團貸款的還款資金來源,并作了質押登記。
另據悉,自2010年12月起,保怡物業(yè)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及其境外股東巴巴多斯中心城有限公司曾先后三次向銀團提交對“新怡景商業(yè)中心”進行分割銷售、償還境內外貸款的書面申請,但均未獲得招行深圳分行的同意。
據了解,針對劉偉宏及怡景公司等相關方擅自分割銷售“新怡景商業(yè)中心”的行為,招行深圳分行曾先后六次向借款人保怡物業(yè)管理 (深圳)有限公司、怡景公司及其他相關方發(fā)出律師函。
中心城轉讓帶來產權糾紛
目前,深圳中心城涉嫌違規(guī)售鋪的脈絡依然清晰,因未取得招行同意,便擅自分割銷售商鋪,最終導致無法辦理房產證,進而引發(fā)與置業(yè)者之間的賣鋪糾紛。
但《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調查發(fā)現,該事件也牽出了深圳中心城背后產權糾紛內幕。
資料顯示,深圳中心城原開發(fā)商為怡景公司。由于缺少后期運營管理資金,在劉偉宏的主持下,2006年深圳中心城引入戰(zhàn)略合資方TMW(保德信亞洲基金),雙方成立保怡物業(yè)(深圳)有限公司,負責經營管理怡景中心城廣場。為此,保德信以將近10億元人民幣獲取項目50%股權,并參與怡景中心城的開發(fā)及后期經營管理。
2007年8月,怡景公司以買賣方式將深圳中心城轉讓給保怡物業(yè)管理(深圳)有限公司。同時,保怡物業(yè)將深圳中心城房產抵押給招行深圳分行牽頭的“銀團”。
劉偉宏在新聞稿中稱,怡景公司在轉讓中心城廣場股權后,至今未收到保怡物業(yè)(深圳)有限公司的轉讓房款。
此后,保德信亞洲基金答應劉偉宏及其怡景公司退出對深圳中心城的經營管理。為了回購股權,缺錢的劉偉宏不得不通過分割出售商鋪的行為籌集資金。2010年12月和2011年10月,深圳中心城兩次公開出售15000平方米商鋪,賣得預售款和部分房款共計4億元。此時,連同第一次股權轉讓,深圳中心城已屬于二次售賣了。
然而,劉偉宏及深圳中心城的賣鋪行為并未獲得抵押權人招行的支持。此時,劉偉宏控制的怡景公司卻與保怡物業(yè)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之間因股權轉讓而發(fā)生糾紛。
隨后,兩方公司針對深圳中心城的產權糾紛愈演愈烈。據招行深圳分行的聲明顯示,在劉偉宏及借款人與銀團協商賣鋪過程中,2011年11月,怡景公司強行趕走保怡物業(yè)公司聘請的物業(yè)管理人員(仲量聯行),隨后以停水、停電方式脅迫商戶將租金交至該公司,截留了借款人保怡物業(yè)公司應收的租金,也導致銀團貸款還款資金被截留,銀團也多次要求劉偉宏糾正截留租金及干涉物業(yè)正常管理的行為,但劉宏偉至今未落實。
今年1月13日,保怡物業(yè)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發(fā)出致新怡景中心城全體租戶及社會各界的公開信,信中聲明:除我公司外,任何其他公司均無權處分或轉讓中心城商鋪,無權對外出租中心城商鋪或場地,亦無任何權利或依據向中心城租戶收取任何租金或其他財產性利益。
至此,怡景公司與保怡物業(yè)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之間因股權轉讓而發(fā)生的糾紛公開化。目前據記者了解,劉偉宏及其怡景公司與保怡物業(yè)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的產權糾紛已經上訴到深圳市福田區(qū)法院,此案正在審理當中。
劉偉宏則表示,“如果我們贏了,那我們以上行為(賣鋪)合法又合理,如果我們輸了,我們損失好幾千萬。”眼下,作為一件因違規(guī)售鋪而導致的賣鋪糾紛,依然凸顯出其背后的產權糾紛。本報將后續(xù)關注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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