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8-20 17:17:54
8月19日,最高法、最高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表示將加大對涉地下錢莊洗錢犯罪、利用虛擬幣、游戲幣等洗錢犯罪的打擊力度。其中,通過“虛擬資產”交易明確列為洗錢方式之一。
康德智庫專家、上海市光明律師事務所羅春雷律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洗錢犯罪往往具有跨國性、復雜性等特點,需要各國加強合作共同應對。將虛擬資產交易明確列為洗錢方式之一,有助于我國與其他國家在反洗錢領域開展更加緊密的合作,共同打擊跨國洗錢犯罪活動。
每經記者 涂穎浩 張祎 每經編輯 馬子卿
8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lián)合發(fā)布關于辦理洗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將通過“虛擬資產”交易明確列為洗錢方式之一。據悉,“虛擬資產”多以虛擬貨幣、數(shù)字藏品等形式存在。
其中,虛擬貨幣不同于數(shù)字人民幣等法定數(shù)字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fā)行,以區(qū)塊鏈或類似技術為支撐并以電子化方式記錄的通貨,主要包括比特幣等,是不以物質形式為載體的新型貨幣形式。交易比特幣、以太幣等虛擬幣也會構成犯罪嗎?法官提醒,任何虛擬幣交易均為不合法交易,不受法律保護。虛擬幣交易過程中涉及的資金大部分為網絡詐騙等非法所得,通過所謂倒賣虛擬幣獲利的行為涉嫌犯罪。
復旦大學國際金融學院教授、中國反洗錢研究中心執(zhí)行主任、陸家嘴金融安全研究院院長嚴立新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隨著數(shù)字經濟的快速發(fā)展,利用加密貨幣、數(shù)字貨幣、虛擬代幣等虛擬資產進行洗錢已經逐漸成為一個主流趨勢,對國家的金融合規(guī)、經濟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都構成了極大的危害和挑戰(zhàn)。”
他認為,從司法層面將利用“虛擬資產”交易轉移、轉換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行為明確列為洗錢方式之一,為執(zhí)法機關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依據,有助于更精準地識別和打擊涉及虛擬資產的洗錢行為,更有效地追蹤和監(jiān)控虛擬資產的跨境流動,推動開展跨國監(jiān)管合作,共同打擊跨境洗錢犯罪。
8月19日,最高法、最高檢召開新聞發(fā)布會,表示將加大對涉地下錢莊洗錢犯罪、利用虛擬幣、游戲幣等洗錢犯罪的打擊力度。依法懲處“自洗錢”犯罪。加大罰金刑判處和執(zhí)行力度,依法追繳洗錢行為人的違法所得,不讓任何人從犯罪行為中非法獲利。
從2022年至2023年辦理的洗錢案件看,通過轉賬或者其他支付結算方式轉移資金、提供資金賬戶的行為方式洗錢,占比超過五成。其中,走私洗錢、貪污賄賂洗錢、金融犯罪洗錢中通過跨境轉移資產的方式洗錢相對較多。
同時,隨著互聯(lián)網技術的廣泛應用,洗錢手法也不斷翻新升級,虛擬幣、游戲幣、跑分平臺、直播打賞等成為新型洗錢載體和方式,呈現(xiàn)更加復雜和隱蔽的“網絡化”“鏈條化”特征。
地下錢莊已成為不法分子從事洗錢和轉移資金的主要通道,目前還出現(xiàn)新型的地下錢莊,上游犯罪行為人通過地下錢莊利用虛擬幣、游戲幣等跨境轉移資產,涉案金額高、查處難度大,對打擊洗錢犯罪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哪些交易虛擬貨幣行為構成犯罪?對此,司法解釋明確了刑法中“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七種具體情形,其中包括通過“虛擬資產”交易、金融資產兌換方式,轉移、轉換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等。
康德智庫專家、上海市光明律師事務所羅春雷律師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當虛擬貨幣交易被用于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的來源和性質時,該行為即構成洗錢罪。其中包括將犯罪所得轉換為虛擬貨幣,或將虛擬貨幣再轉換為其他形式的資產,以逃避法律追查。
在羅春雷看來,法院將通過“虛擬資產”交易明確列為洗錢方式之一,是反洗錢工作的重要進展,“這一舉措進一步完善了我國反洗錢法律體系,為司法機關依法懲治洗錢犯罪提供了更加明確、具體的法律依據。同時,也有助于提高公眾對洗錢犯罪的認識和防范意識,形成全社會共同打擊洗錢犯罪的良好氛圍。”
羅春雷表示,洗錢犯罪往往具有跨國性、復雜性等特點,需要各國加強合作共同應對。將虛擬資產交易明確列為洗錢方式之一,有助于我國與其他國家在反洗錢領域開展更加緊密的合作,共同打擊跨國洗錢犯罪活動。
嚴立新認為,“隨著數(shù)字經濟的快速發(fā)展,利用加密貨幣、數(shù)字貨幣、虛擬代幣等虛擬資產進行洗錢已經逐漸成為一個主流趨勢,對國家的金融合規(guī)、經濟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都構成了極大的危害和挑戰(zhàn),因此從法律層面加以進一步的明確和細化,以夯實法律的強制力,增強執(zhí)法的可操作性,十分緊迫。”
據嚴立新介紹,虛擬貨幣運行機制有著特別鮮明的去中心化、分散及無形性、匿名性、實時性、網絡寄生性、難篡改等特征,而且形式多樣,不受地域限制,洗錢者或組織正是利用這些特性來掩蓋資金性質和流向,輕松實現(xiàn)跨境轉移,不但增加了監(jiān)管的難度,也不利于金融市場穩(wěn)定。
近日,在武漢市公安局相關部門的指導支持下,青山警方通過一起現(xiàn)發(fā)電詐警情順線追蹤、連續(xù)作戰(zhàn),輾轉武漢、長沙、南昌、湘西等地,成功打掉一個利用USTD虛擬幣幫助境外詐騙集團洗錢的犯罪團伙,抓獲涉案嫌疑人6人,初步查明涉案總金額600余萬元,追回23部蘋果手機及部分高檔白酒。
“這是一個分工明確的犯罪團伙。”辦案民警表示,雷某睿負責通過聊天軟件與境外詐騙集團聯(lián)系,并指使馬某等人收取快遞、變現(xiàn)贓物、轉移贓款;馬某負責組織段某國、王某林、謝某豪幫助詐騙集團收取手機、高檔酒等快遞交給周某;周某負責銷售贓物,所得贓款通過USTD虛擬幣的方式轉移給境外詐騙集團。
據了解,該犯罪團伙自2023年3月開始幫助境外詐騙集團收取快遞、變現(xiàn)贓物、轉移贓款,收取一定比例的報酬。據初步統(tǒng)計,自2024年1月5日起,該團伙共幫助境外詐騙集團在武漢收取、變現(xiàn)蘋果手機、手表、耳機等物品共計340余部、高檔酒幾十箱,涉案總價值共計600余萬元。
日前,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qū)人民法院在通州看守所駐所法庭,公開審理了這么一起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案件。
經依法審查查明,2022年11月至2023年8月,被告人王某福及王某標、王某平(均另案處理)商議,通過歐易平臺進行USDT虛擬幣買賣,約定王某福、王某平共同出資25萬元、王某標出資11萬元,分別操作各自賬號進行交易,獲利由三人平分。
所謂的虛擬幣買賣,其實就是王某福等人為詐騙分子轉移詐騙資金的一種手段,詐騙分子用贓款向王某福等人購買虛擬幣,從而達到洗錢的目的,而王某福等人則從中賺取差價獲利。2023年7月至11月,被告人王某福提供多個微信號用于收取虛擬幣交易資金,通過歐易平臺虛擬幣在場內、場外交易,為詐騙分子轉移詐騙資金,共計人民幣38萬余元,從中非法獲利12000余元。
法庭上,被告人王某福坦白道,自己在進行第一筆虛擬幣交易時,就發(fā)現(xiàn)對方資金來源是詐騙所得,并提醒同伙王某標,但王某標表示他們作為商家,只是單純進行交易從中賺取差價而已。公訴機關以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對王某福提起公訴。目前,法院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相較于傳統(tǒng)洗錢工具,虛擬貨幣具有匿名性、去中心化等特點,這些特性使得虛擬貨幣被用于跨境洗錢時危害性更大。”青島市司法局介紹,例如,虛擬貨幣跨境洗錢引發(fā)金融監(jiān)管失靈,危及金融管理秩序穩(wěn)定;境內外監(jiān)管套利空間巨大,嚴重干擾司法機關正?;顒樱惶摂M貨幣跨境洗錢的監(jiān)管逃逸性強,對外匯管制制度產生沖擊;虛擬貨幣跨境洗錢犯罪涉案財產追繳難,嚴重侵害受害人的追索權。
中共福建省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官網發(fā)布“關于防范以虛擬貨幣為名義實施非法集資的風險提示”稱,近日,發(fā)現(xiàn)個別企業(yè)以“DD0數(shù)字期權”為名,招攬群眾認購投資,稱其以實物資產錨定,通過境外數(shù)字資產交易所發(fā)行上線數(shù)字期權DD0,以此為噱頭并與投資者簽署認購協(xié)議,對外發(fā)行DD0數(shù)字期權,其本質上為虛擬貨幣的發(fā)行、交易。
此外,一些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guī)發(fā)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其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準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fā)售代幣票券、非法發(fā)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此次司法解釋明確了“自洗錢”“他洗錢”犯罪的認定標準,以及“他洗錢”犯罪主觀認識的審查認定標準。司法解釋同時明確,洗錢數(shù)額在五百萬元以上,且具有多次實施洗錢行為;拒不配合財物追繳,致使贓款贓物無法追繳;造成損失二百五十萬元以上;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情節(jié)嚴重”。
最高法刑三庭庭長陳鴻翔表示,人民法院將依法從重從嚴懲處洗錢犯罪,加大對涉地下錢莊洗錢犯罪、利用虛擬幣、游戲幣等洗錢犯罪的打擊力度。依法懲處“自洗錢”犯罪。加大罰金刑判處和執(zhí)行力度,依法追繳洗錢行為人的違法所得,不讓任何人從犯罪行為中非法獲利。同時,切實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區(qū)分情況、區(qū)別對待,確保取得最佳的政治效果、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31N2061710618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lián)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lián)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xiàn)在本站,可聯(lián)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