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11-21 14:10:02
每經編輯 趙云
這兩天,一個名為“清華學姐”的話題上了熱搜。
光看這四個字,想必許多網友還一頭霧水,而實際上,這是一樁由“咸豬手紛爭”引發(fā)的輿論,甚至網絡暴力——并且正在超出很多人的控制范圍。
日前,網傳清華美術學院一女生(網稱“學姐”)發(fā)帖表示,一個男同學(網稱“學弟”)在食堂里對其“性騷擾”,摸其臀部。
在真相尚未水落石出的情況下,她曝光了該學弟的信息,揚言要讓他在朋友圈“社死”(社會性死亡)。此事在互聯網上引發(fā)廣泛傳播,不少網友對涉事“學弟”表示譴責。
社會性死亡也是近年來的網絡熱詞,大意為在公眾面前出丑,已經丟臉到沒臉見人,只想地上有條縫能鉆進去的程度。和另外一個網絡語“公開處刑”的含義比較接近。
但劇情很快反轉。
查詢監(jiān)控后,“學姐”發(fā)現不存在所謂“學弟咸豬手”行為,但事件已經在網絡上發(fā)酵。隨后網絡上流傳“疑似當事女生回應‘互相道歉、就此了結’”的消息,引發(fā)不少人對“學姐”的批評。
據瀟湘晨報,11月20日,清華大學美術學院的一名老師就此事回應稱:兩人已經達成了和解。網絡上很多信息是網友發(fā)酵的,還有一些營銷號在炒作。網絡上流傳的“男生自述”并非本人所寫。該校新聞中心會對此事跟進處理。
具體發(fā)生了什么?
一個清華男生的“社會性死亡”
據觀察者網梳理,事情起源于清華美術學院一位學姐公開指控學弟性騷擾,借書包掩護在食堂猥褻其臀部。網傳事發(fā)時,這位學弟按照她的要求提供了身份證件,并表示可以調取監(jiān)控來證明清白。但在真相尚未水落石出之時,學姐就將小學弟的個人信息放到了社交平臺上,同時表示:
“小東西我確實不能暴打你一頓,但我先讓你在我朋友圈社死吧?!?/span>
隨后,經查詢監(jiān)控,學姐確認“性騷擾”是一場誤會。
她對自己的行為及造成的影響表示“非常抱歉和慚愧”。
在一張廣泛流傳的圖片中,“學姐”希望“學弟”能夠理解自己的反應,同時表示:“相互道歉即可,此事了結?!?/span>
在網絡論壇“清華樹洞”中,有一份關于“誤碰事件”的公開解釋和道歉聲明(發(fā)帖人匿名)。
“發(fā)帖人”表示,自己在未經查證的情況下,在微信朋友圈與院系群內公布了該男生的信息,發(fā)表了誤解言論,這造成了一定范圍的惡性傳播,也對該同學的聲譽造成了非常不良的影響,她感到非常抱歉和慚愧。隨后多次致歉。
“發(fā)帖人”解釋,在沒有查明事實真相的前提下就發(fā)布有錯誤引導性的公開言論,是因為本身對該類事件比較敏感,且當時一時沖動。在發(fā)布相關內容的當晚,她撤掉了相關信息,并在群聊中解釋事情尚未有結論,希望大家不要擴散傳播。但此時事件已經發(fā)酵,并對該男生產生了不良影響。
“發(fā)帖人”稱,在查明事件真相后,她第一時間在朋友圈、院系群等公開渠道澄清。同時,她線下聯系了涉事的學弟,向其道歉并且取得了諒解。
這一說法得到了疑似“清華學生”和“網絡輔導員”的證實。有“同校學生”補充說,當時這名學姐只公開了學弟的名字,學弟的信息和照片是網絡論壇中的其他人“人肉出來的”。
11月20日,清華美術學院一名老師在接受《瀟湘晨報》采訪時明確:兩人確實達成了和解。
該老師還提醒,事件在網絡上有一些大V和營銷號在發(fā)酵、炒作,很多內容不可信。諸如涉事男生(即“學弟”)”自己也表示,所謂的“自述”不是他寫的。
這位老師在采訪中強調,兩個學生已經達成了和解,學校的新聞中心也會處理此事。在學校方面,一直有輔導員24小時陪同這名女生(即“學姐”),保證學生的安全是最重要的。
但事情并沒有就此了結。后來,有人把女生的朋友圈截圖發(fā)到了豆瓣、知乎和微博,#清華學姐#的標簽由此成為熱搜第一。
在熱搜上,輪到女生“社會性死亡”了。她的名字、院系、照片全部被公開。
有人攻擊她的長相,還有人攻擊她的院系。還有的人,上升到了群體和性別。覺得女生們現在都神經兮兮的,男人一靠近就覺得對方有企圖,以后女生臉上都寫個牌子,方圓xx禁止男性靠近好了。
有比較理性的觀點認為,整件事的核心點在于,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認定對方犯罪,在沒有經過法律處理的情況下,對對方處以私刑——在朋友圈公開個人信息和行為,用輿論對對方判死刑,讓其在熟人圈、輿論中遭受巨大的道德壓力。
“現在似乎越來越流行這種網絡定罪,社會性死亡了。”
半月談:讓對方“社會性死亡”
不是想用就用的武器
21日,半月談在微信公眾號發(fā)文指出,在網絡發(fā)達的今天,遭遇不端后訴諸網絡成為不少人維權的常態(tài)選擇,通過網絡的低成本曝光和高效率傳播,達到引起關注和震懾對方的效果。在此過程中,部分被曝光者被網友無限關注,甚至加諸網絡暴力,導致自身社會關系網被摧毀,無法自由參與社會活動,也就是網絡所稱的“社會性死亡”,相關案例已不在少數。
網絡曝光在某種程度上便捷了維權流程,同時也可能像事件中被公開信息的男生一樣,造成“誤傷”。受到情緒和立場影響的信息發(fā)布者,缺乏甄別能力的網友,或是別有用心者的推波助瀾,都會導致片面信息甚至不實信息在網絡平臺被無限放大,給當事人帶來難以估量的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條規(guī)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信息的,應當依法取得并確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信息”。類似上述事件中帶有“公開處刑”意味的個人信息曝光,如同遭到限制的人肉搜索一樣,應該得到有效遏制。
作為輿論發(fā)酵場地的網絡平臺,有必要在技術監(jiān)管層面及時介入,控制帶有個人身份照片的信息傳播,保護公民基本權利,防止事件未明之前輿情被引導發(fā)酵。同時,此次鬧劇的上演也為普通公眾敲響了警鐘:尊重他人信息,明確事實,慎用網絡維權武器,既是尊重他人也是保護自己。動輒威脅讓對方“社交性死亡”,小心越過法律界限,害人害己!
編輯|趙云 杜波
校對|程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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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者網、半月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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