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9-02 21:04:49
每經編輯 杜宇
據(jù)上海第三中院微信號,9月2日上午,上海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上海三中院)公開開庭宣判銷售仿冒“樂高”案。被告人李某某以侵犯著作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九千萬元;其余8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至三年不等刑罰,并處相應罰金。
“GreatWallofChina”拼裝玩具等47個系列663款產品系樂高公司(LEGOA/S)創(chuàng)作的美術作品,樂高公司根據(jù)該作品制作、生產了系列拼裝玩具并在市場上銷售。
▲圖為樂高玩具(左)與樂拼玩具(右)對比(圖片來源:上海第三中院微信號)
2015年至2019年4月間,在未經樂高公司許可的情況下,被告人李某某指使杜某某、閆某某、余某某、王某河、張某、王某圳、呂某某、李某某等人,購買新款樂高系列玩具,通過拆解研究、電腦建模、復制圖紙、委托他人開制模具,設立玩具生產廠,專門復制樂高公司創(chuàng)作的美術作品“GreatWallofChina”拼裝玩具等47個系列663款拼裝積木玩具產品,并冠以“樂拼”品牌通過線上、線下等方式銷售。
2019年4月23日,上海市公安局在被告人李某某租賃的廠房內查獲用于復制樂高玩具的注塑模具、用于組裝模具的零配件、“樂拼”玩具各類包裝盒、說明書、帶有“汕頭市樂拼玩具有限公司”字樣的銷售出貨單、相關電腦、手機以及復制樂高系列的“樂拼”玩具產品等。
經中國版權保護中心版權鑒定委員會鑒定,樂拼公司的玩具、圖冊與樂高公司的玩具、圖冊均基本相同,構成復制關系。
經司法會計鑒定,2017年9月11日至2019年4月23日,李某某等人生產銷售侵權產品數(shù)量4,249,255盒,涉及634種型號,合計300,924,050.9元??垩簝Υ嬖趥}庫的待銷售侵權產品數(shù)量603,875盒,涉及344種型號,合計金額30,508,780.7元。
上海三中院審理后認為,在被告人李某某的指使下,各被告人分工配合、緊密合作,拆解研究、建模復制、注冊設立玩具廠、租賃廠房倉庫作為制假囤假的窩點、申請注冊商標、策劃監(jiān)督生產、組織包裝、銷售等,覆蓋了設計、生產、銷售等各環(huán)節(jié),形成了有組織、系統(tǒng)化的犯罪鏈條和團伙。該案涉案人數(shù)眾多、犯罪時間跨度大、侵權款式多樣,犯罪數(shù)額達到3億3千萬余元,案件涉及的絕大部分仿冒玩具已經流入市場,不僅侵犯了知識產權、給權利人的商譽和經濟利益造成重大損失,而且還嚴重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情節(jié)特別嚴重,社會危害性極大。
上海三中院認為,被告人李某某等9人以營利為目的,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fā)行樂高公司享有著作權的美術作品,非法經營數(shù)額特別巨大,情節(jié)屬特別嚴重,各被告人的行為均已構成侵犯著作權罪。同時,法院根據(jù)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不同作用,認定被告人李某某系主犯,按照其參與、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其余8名被告人系從犯,從輕處罰。據(jù)此作出上述判決。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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