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 2018-11-28 11:22:2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發(fā)布決定,對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作修改。決定指出,對于是否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應當綜合持卡人信用記錄、還款能力和意愿、申領和透支信用卡的狀況、透支資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現(xiàn)、未按規(guī)定還款的原因等情節(jié)作出判斷。不得單純依據(jù)持卡人未按規(guī)定還款的事實認定非法占有目的。(中新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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