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2018-03-15 07:32:59
操縱股價遭嚴懲!但與此同時,也應該注意到造假甚至偽造業(yè)績IPO的處罰力度非常低,令這種現(xiàn)象屢禁不止,該是從立法環(huán)節(jié)提高處罰力度的時候了。
昨日,證監(jiān)會稽查總隊披露廈門北八道集團炒作張家港行、和勝股份、江陰銀行三只次新股,操縱期間累計獲利9.45億元。證監(jiān)會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開出56.7億元罰單。這個處罰標準是沒一罰五,是頂格處罰,力度可謂不小。
上一次非常著名的沒一罰五,在去年3月底,也是因為股價操縱案,證監(jiān)會依法對鮮言罰沒合計金額高達34.7億元,鮮言也被終身禁入證券市場。
因為操縱股價處以上億元罰款的案例越來越多,比如北京游資唐漢博等人因操縱股價被罰沒近10億元;“牛散”朱康軍操縱股價被證監(jiān)會罰5億元;吳峻樂曾操縱特力A被罰沒5.2億元。
有些股票走勢妖異,也沒有什么特別的消息,但就是特立獨行,對同行和大盤不管不顧,往往這樣的股票背后就有資金在操縱。散戶愿意跟在莊家后面,以富貴險中求,但看股票走勢就可知道,基本上怎么上去還會怎么下來,留下一眾散戶高位站崗。
56.7億元的罰款規(guī)格,讓市場操縱者搭進去盈利不說,老本也搭進去了,很可能導致破產(chǎn)。處罰個人的上億元罰金,也很可能導致個人積蓄蕩然無存。這些高額處罰可以震懾操縱者,讓當事人和旁觀者都心存忌憚,有利于破除股價人為操縱,還股市以清潔環(huán)境。
這是來自二級市場的操縱,但還有一種是來自上市公司管理層內(nèi)部的操縱,例如財務造假,信披不真實等問題,欺騙公眾,卻往往處罰金額非常低。
以造假上市的綠大地一案為例,公司最終被判處罰金1040萬元,何學葵被判10年。此外,還有諸多造假上市的,很少有退市的情況,大多是罰款了事,但罰款金額也不高,造假上市如果沒有被發(fā)現(xiàn),股東身價倍增,當然值得冒險。
已上市公司的財務造假更是如此,只能做證券市場禁入、處罰了事,處罰金額多在百萬元以下。證監(jiān)會在本次披露56.7億元巨額罰款的同時還披露了另一則案件,華澤鈷鎳(現(xiàn)為*ST華澤)信息披露違法違規(guī)案,證監(jiān)會于1月23日發(fā)布了對華澤鈷鎳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華澤鈷鎳處以警告、60萬元頂格處罰,對18名責任人員分別處以警告、3萬至90萬元罰款,并對華澤鈷鎳實際控制人等3人采取市場禁入。
信披違法財務造假的成本太低了,原因是法律規(guī)定的處罰標準就不高,對于欺詐發(fā)行罪,我國刑法最高刑期為5年,罰金是募集資金的1%到5%,對犯有證券欺詐的個人罰金不足百萬元。
海外對財務造假的處罰就很有威懾力,美國《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規(guī)定,上市公司的主要高管必須對上市公司財務報告的真實性負責,一旦財務報告存在違規(guī)不實之處,將按照證券欺詐罪被判處最高25年的徒刑,對犯有證券欺詐的個人和公司的罰金最高分別可達500萬美元和2500萬美元,對違法的注冊會計師可判處10年以下監(jiān)禁或罰款。在2001年初安然公司造假案件中,對該公司罰款高達1.83億美元,安然公司及其中介機構(安達信)被迫破產(chǎn)并主動賠償20億美元。其前首席執(zhí)行官被判入獄24年。
我們應該盡快更改信披違法、財務造假、欺詐發(fā)行等行為的處罰標準,提高處罰力度,讓執(zhí)法機構有法可依,對造假行為形成真正的威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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