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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警示:比特不是“幣”風險在集聚

2013-12-06 01:33:45

昨日,中國人民銀行和工信部、銀監(jiān)會、證監(jiān)會、保監(jiān)會五部委發(fā)通知,明確表示比特幣不具有貨幣屬性,消息一出,中國市場上的比特幣隨之大跌。

每經編輯 每經記者 鄧莉蘋 發(fā)自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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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經記者 鄧莉蘋 發(fā)自深圳

“心臟病差點犯了!”在經歷了昨日(12月5日)比特幣的劇烈波動之后,一位投資者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就像坐過山車一樣,心臟受不了。

當日下午,中國人民銀行和工信部、銀監(jiān)會、證監(jiān)會、保監(jiān)會五部委發(fā)布《關于防范比特幣風險的通知》(以下簡稱 《通知》),明確表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fā)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并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并規(guī)定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等。

消息一出,中國市場上比特幣隨之大跌。根據BTC123的數據,當天的比特幣最高價格為7000元,一度跌到4521元,最大跌幅約35%。華南地區(qū)一位銀行人士表示,這完全是意料之中的事情,央行的警示非常及時,目前對比特幣的炒作已經非理性了。

比特幣一度急跌35%/

昨天下午,比特幣遭遇滑鐵盧,根據“中國比特幣”數據,在15時許,比特幣價格還在6800元左右,但是在16時后,比特幣價格開始大幅下跌。該網站上的數據顯示,網站當天交易的最高價格為6982元,最低價格為5190元,到晚上有所回升,截至北京時間19時40分,比特幣的最新價格為5700元。而根據BTC123的數據,當天的比特幣最高價格為7000元,最低為4521元。

“心臟承受不了啊。”一位投資人對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表示,“聊天這會已經到5400了”,而在不到10分鐘前,他在差不多5800元的位置將手中的比特幣拋出。“剛才的心情,就像看恐怖片之后的感覺吧!因為我經過上一次的大跳水,身邊好幾個長期玩的都虧得不行了,這次我也玩了個心跳。”前述投資者表示,“30分鐘,我差點玩死自己!”

事實上,比特幣這樣巨大的波動并不少見。比特幣在今年4月份一度高漲到266美元,隨后一路跌至58美元,此后又重回上升趨勢。在昨日下跌前,比特幣的價格已經沖到1218美元左右。而根據中國比特幣網上的數據,在11月15日,比特幣的最高價格才2749.99元,11月30日的最低價格已經突破7000元人民幣。“其實我之前一直都是持觀望態(tài)度。”前述投資者表示,但是后來和別人交流了一下,覺得還可以,所以就進入了,他表示,以后堅決不玩了。

專家多持謹慎態(tài)度/

就在五部委發(fā)文的前一天,據《法制晚報》報道,北京已經有餐廳開始接受比特幣。雖然比特幣還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大規(guī)模流通,但在此之前,已經有一些網店和實體店面開始嘗試接受比特幣。

隨著價格劇烈波動,一些專家開始關注比特幣的風險。據媒體報道,美聯儲前主席格林斯潘接受采訪時表示,比特幣一年上漲了89倍,價格已高得無法持續(xù),而它并不是貨幣。“這是一個泡沫,比特幣必須要有內在價值。你一定要發(fā)揮你的想象力才能想象出比特幣的內在價值,我一直做不到這一點,也許有人能。”

央行副行長易綱此前在談到比特幣時就表示,從人民銀行角度,近期不可能承認比特幣的合法性。

香港財政司司長曾俊華近日也專門就比特幣撰文指出,比特幣的價值沒有實物或發(fā)行人支持,不保證可以兌換成實體經濟的貨幣或商品。嚴格來說比特幣現時仍不算上是電子貨幣,只是可以進行私人或網上交易的 “虛擬貨幣”?,F時雖然有公司愿意收取,以交換貨物或服務,但規(guī)模仍然微不足道,而且這些公司愿意收取比特幣,似乎很大程度是憧憬比特幣會繼續(xù)升值。

他提示,“現時比特幣的投機成分很高,市民考慮投資、商店考慮收取比特幣進行交易時,必須加倍小心,必須明白相關的風險”。

“非正常意義貨幣”

五部委昨日發(fā)出的《通知》明確表示,比特幣不是由貨幣當局發(fā)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并不是真正意義的貨幣。央行在就比特幣答記者問時表示,比特幣的四個主要特點為:沒有集中發(fā)行方、總量有限、使用不受地域限制和匿名性。從性質上看,比特幣是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且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央行進一步指出,目前,社會公眾對比特幣還缺乏足夠了解,一些個人出于跟風或者投機的心理持有、使用和交易比特幣,可能存在較高的投機風險。比特幣交易市場容量較小,交易24小時連續(xù)開放,沒有漲跌幅限制,價格容易被投機分子控制,產生劇烈波動,風險極大。此外,還有較高的洗錢風險和被違法犯罪分子或組織利用的風險。

因此,央行明確要求現階段各金融機構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比特幣相關的業(yè)務,不得以比特幣為產品或服務定價,不得買賣或作為中央對手買賣比特幣,不得承保與比特幣相關的保險業(yè)務或將比特幣納入保險責任范圍等。

同時《通知》還明確要求,提供比特幣登記、交易等服務的互聯網站應當在電信管理機構備案,并切實履行反洗錢義務,對用戶身份進行識別、報告可疑交易。

華南地區(qū)銀行人士表示,央行的動作在意料之中,比特幣可能會有一定的價值,但是最近的炒作已經完全非理性了,所以央行的表態(tài)還是非常及時的。數據顯示,以人民幣結算的比特幣交易總量占到全球比特幣交易總量的近六成,中國市場一旦“退潮”,其連鎖反應可想而知。

(每經記者張威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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