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1-09-27 21:26:50
近期,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向金信基金連續(xù)發(fā)出限制消費令。根據相關規(guī)定,金信基金及金信基金法定代表人殷克勝不得實施九大類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每經記者 黃小聰 每經編輯 葉峰
近期,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向金信基金連續(xù)發(fā)出限制消費令。根據相關規(guī)定,金信基金及金信基金法定代表人殷克勝不得實施九大類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而據記者了解,被“限高”的背后,其實源頭還是因為此前的一只通道產品出現了債券違約事件,記者也曾在2個月前報道了《金信基金重倉"17新華聯(lián)控MTN001":買了6個億卻要不回來,告上法庭后二審勝訴》。
但從目前來看,雖然二審勝訴,但此次違約事件還未得到圓滿解決。
被限制高消費
先是在2021年9月6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則限制消費令顯示,該院于2021年07月14日立案執(zhí)行申請人中銀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申請執(zhí)行金信基金合同糾紛一案,因金信基金未按執(zhí)行通知書指定的期間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依照相關規(guī)定,對金信基金采取限制消費措施,限制金信基金及金信基金法定代表人殷克勝不得實施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隨后,9月22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再次向金信基金發(fā)了一份相同的限制消費令,只不過這次的立案執(zhí)行申請人換成了富邦華一銀行有限公司,限制的內容同樣是九條。
記者注意到,不得實施的高消費行為有九項,具體包括:
1、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 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2、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3、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4、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5、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8、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9、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限制消費令同時也提到,若金信基金因經營必需而進行前述禁止的消費活動的,應當向法院提出申請,獲批準后方可進行。如違反限制消費令,經查證屬實的,將依相關規(guī)定,予以罰款、拘留;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源頭在通道產品債券違約事件
據記者了解,其實限制消費令的源頭還是因為此前的資管計劃債券違約事件,2個月前,記者曾報道了《金信基金重倉“17新華聯(lián)控MTN001”:買了6個億卻要不回來,告上法庭后二審勝訴》。
根據此前的一份民事判決書顯示,2017年4月,金信基金旗下的金信華夏1號資管計劃(以下簡稱金信1號)買入了新華聯(lián)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華聯(lián)公司)發(fā)行的“17新華聯(lián)控MTN001”債券,該債券發(fā)行規(guī)模為10億元,金信1號持有6.01億元,占比高達60.1%。
由于未能如期兌付,金信基金將新華聯(lián)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新華聯(lián)公司償還債券本金及相關利息,而在一審被駁回之后,金信基金又再次提起了訴訟,在二審判決中,法院支持了金信基金的部分上訴請求,撤銷了一審的民事判決,并確認金信基金與新華聯(lián)公司就2017第一期中期票據達成的債券合同已于2020年8月19日解除。新華聯(lián)公司應于判決生效后10日內給付5.37億本金及相應的利息。
記者注意到,金信基金在該報道出來之后,也在其官網刊發(fā)了相關的說明,金信基金表示,“我司于2017年依法成立了一只資產管理計劃并在基金業(yè)協(xié)會予以備案。該資管計劃成立于《關于規(guī)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yè)務的指導意見》發(fā)布之前,為單一機構委托人的‘通道型產品’,管理人對相關投資風險不承擔責任,合同約定委托期限為3年。該資管計劃于2020年到期,目前已進入產品清算流程。”
金信基金還指出,“在該資產管理計劃的投資運作過程中,所投資和持有的某只債券發(fā)行人發(fā)生了違約行為。我司及時與委托人協(xié)商處置方案,積極采取風險處置措施,并代表該資管計劃啟動法律救濟程序,積極維護該資管計劃和委托人的合法權益。目前法院對該資管計劃與債券發(fā)行人之間的債券糾紛作出了二審判決,要求發(fā)行人于判決生效后及時給付本金及相應的利息。后續(xù),我司將采用各項法律措施,督促債券發(fā)行人及時依照法院判決執(zhí)行相關給付義務。”
金信基金同時還提及:“依照法律法規(guī),該資管計劃與公司旗下公募基金、其他資管產品之間獨立運作、財產隔離,該產品的投資行為及訴訟情況不會對其他產品的投資運作產生影響。”
不過,從法院連續(xù)發(fā)出的限制消費令來看,此次債券違約事件還未得到徹底解決。金信基金最新表示:“目前我們已經向法院提出解除限制的申請 。”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lián)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lián)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lián)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