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0-09-08 11:08:23
“文明如何量化?與公共服務掛鉤是否合理?”質疑的聲浪接連涌來,讓上線不久后的“蘇城文明碼”入口多了“測試結束”的字樣。放眼全國,自2005年全國文明城市第一次評測后,每三年評選表彰一次,七月初開始,九月底結束。顯而易見,眼下,正是全國文明城市的密集測評期。追根溯源,是什么讓城市對創(chuàng)建“全國文明城市”如此癡迷,不惜各出奇招?
每經記者 楊棄非 每經編輯 楊歡
過去一周,蘇州公共服務平臺“蘇城碼”App引發(fā)了不小的爭議。
9月3日,蘇州交警官方微信公號發(fā)布信息,“蘇城碼”App2.0pro上線,推出全國首創(chuàng)的“蘇城文明碼”。“‘一人一碼’構筑文明積分,讓‘文明’成為每個市民的通行證,文明積分等級高的市民將會享受工作、生活、就業(yè)、學習、娛樂的優(yōu)先和便利。”
蘇城文明碼主界面
“文明如何量化?與公共服務掛鉤是否合理?”質疑的聲浪接連涌來,讓上線不久后的“蘇城文明碼”入口多了“測試結束”的字樣。蘇州也趕忙改口:“蘇城文明碼”不與個人信用掛鉤,對入學、入戶、就業(yè)等不產生影響。
乍一看,這不過是“文明”與數字化結合的一次不算成功的嘗試。但放眼全國,它卻是城市近期集體“迷惑行為”的一個插曲——在沈陽,為限制投放數量,數萬輛可以正常騎行的共享單車,被密密麻麻地擺放在工地上;在揚州,新增的停車位甚至被劃在居民家門口……官方回應中,一系列動作均與全國文明城市評選相關。
全國文明城市自2005年第一次評測后,每三年評選表彰一次,七月初開始,九月底結束。顯而易見,眼下,正是全國文明城市的密集測評期。
追根溯源,是什么讓城市對創(chuàng)建“全國文明城市”如此癡迷,不惜各出奇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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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湖南文明網
中央文明辦官網顯示,截至2017年第五批全國文明城市名單出爐,“全國文明城市”已達到172個。
這意味著,全國27個省會城市中,除被撤銷稱號的南昌,以及昆明、太原、蘭州和呼和浩特四座城市,22個均入選全國文明城市;82個地級市也被納入其中,占266個地級市的30.8%。而在江蘇省內,除淮安、鹽城和徐州、連云港4個蘇北城市外,其余城市無一例外全是全國文明城市。
根據中央文明辦公布的第六批提名城市名單,今年還將有141個地級以上城市和城區(qū)參與評測。若全部獲評,不僅將實現省會城市全覆蓋,地級市入選比例也將大幅提高至73.3%。
如此高的比例,對應的是更為廣泛的參與者和見證者。但談到全國文明城市,除了對創(chuàng)建過程各種不文明方式的吐槽,留在大眾心目中的,似乎更多的是掛在街頭巷尾宣傳橫幅上的標語。
對全國文明城市的模糊印象,來自其較為特別的發(fā)展模式。
根據中央文明辦官網梳理,“全國文明城市”的雛形始于上世紀80年代。從福建省三明市精神文明建設經驗推廣,到“學習張家港、創(chuàng)建文明城市”的熱潮,“全國文明城市”的衡量標準逐漸在實踐中摸索得來,也形成了較為寬泛的概念。
中央文明辦列舉了全國文明城市的主要條件,包括物質文明、政治文明與精神文明建設協調發(fā)展,精神文明建設取得顯著成就;市民整體素質和文明程度較高等。
無論哪一條,都囊括了城市建設的方方面面。在外界看來,這種不設限的評價方式,其廣度幾乎沒有其他評判標準可比擬,反映的是城市綜合競爭力。也因此,在官方語境中,“全國文明城市”被稱為“反映中國大陸城市整體文明水平的最高榮譽稱號”。
在如此高的定位下,自然沒有城市愿意缺席;但落到具體操作上,模糊的概念也確實帶來不少困難。2008年,東莞先于廣州入圍第二批全國文明城市名單,這與兩者在外界的印象有較大出入。有評論認為,全國文明城市的評委過分重視東莞經濟增長速度和規(guī)模,卻忽視了城市存在的內在問題。
時任東莞市委書記徐建華曾公開回應質疑,全國文明城市“不是個十全十美的城市”,而“關鍵是對存在的問題怎么改、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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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攝圖網
對于“糾錯”,全國文明城市倒是提供了一套十分嚴苛的評價體系。
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fā)展與戰(zhàn)略研究院研究員、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馬亮告訴城叔,“全國文明城市”的評價標準涵蓋了300多項指標,如同給城市提供了撬動各領域工作的“抓手”,因為“幾乎沒有與文明城市無關的工作”。
參評城市需要逐項“優(yōu)長板、補短板”。從實際操作來看,中央文明辦將在3年的測評期內逐年進行年度測評和綜合測評,并將三年成績按一定比例相加得出總成績,依據總成績確定文明城市名單。
獲評城市也并非高枕無憂。每個測評期均為獲評城市的“復評期”,還設有退出機制。
根據最新的測評體系,城市不僅在三年內全國測評成績連續(xù)兩次排名后三位的將實行末位淘汰,而且若發(fā)生了30項負面清單的情形,也將面臨最嚴重至取消全國文明城市稱號的懲戒措施。
就在不久前,銀川、哈爾濱和南昌三座城市剛恢復“全國文明城市”資格。銀川在2018年測評中未滿70分,而哈爾濱和南昌則是為重大事故所累,三座城市分別在2018、2019和2017年被停止資格。
評價體系不僅全、而且細。以2018年新的測評體系為例,書店所售書籍內容是否健康向上,甚至環(huán)境是否整潔、井然有序都被納入考核當中。
甚至一些在法律中未能詳盡約束的內容,也能在測評標準中找到答案。比如對于違章停車,標準認定,“城市管理部門在人行道、非機動車道、機動車道旁統(tǒng)一劃線,機動車、非機動車在線內停放,且不影響正常交通”,將不算作違章停車。
馬亮認為,在創(chuàng)建全國文明城市的過程中,許多過去分散在不同職能部門的工作被統(tǒng)一起來,行政資源得以被最大程度地調用。因此,“全國文明城市”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城市建設速度水平。
但什么算錯、如何糾正更加合理,“全國文明城市”并沒有給出一個標準化的答案。這個沒堵住的洞口,讓不少城市為達標而達標、未能從本質上提升文明程度的真相一覽無余。在本就模糊的定義之下,城市各顯其能的爭創(chuàng)方式,最終變成了形式主義、甚至舍本逐末的“運動式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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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攝圖網
不妨回到最開始那個問題,爭創(chuàng)“全國文明城市”,城市到底在爭什么?
直觀上看,加入“文明城市俱樂部”,能夠帶來一種“品牌效應”。據馬亮回憶,杭州在創(chuàng)城時探索的“車讓人”政策,不僅最終推廣到全國大多數城市,并被納入交通法規(guī)當中,而且還向外輸出了一種印象:在杭州生活有安全感、可預期。這與其近年來推進城市提升能級、對人才吸引力不斷提升無疑有著深刻的關系。
而長遠來看,這還意味著對一項城市長期提升工程的認可和采納。
事實上,得益于“全國文明城市”較寬泛的外延,評價體系本身也實現了不停地更新換代。除了定期更新的評價標準外,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在疫情期間,為發(fā)展地攤經濟,中央文明辦決定不將占道經營、馬路市場、流動商販等列為今年全國文明城市測評的考核內容。
標準升級,理念更需要升級。
“文明城市的概念是需要提升的,我們對文明城市的認識也有一個過程。”馬亮說,“過去,我們印象中的文明城市,馬路整潔、有一些光鮮的亮化工程,都是外在的體現。但現在,我們可能更需要向內涵的方向轉變,讓文明變成‘骨子里的東西’。”
對于城市來說,涉及根本的問題是,文明城市為誰而建?誰是文明城市的主人?作為公共政策和服務的提供者,城市不應該僅僅站在認定文明、用僵硬的標準來衡量文明的角度,相反,城市的文明也是一種治理的文明,在創(chuàng)建“全國文明城市”的過程中,不僅推動城市的發(fā)展,也推進政府治理能力的現代化水平。
如馬亮所說,在測評中,增加市民的參與,確立文明城市以人民為中心的創(chuàng)建和評選理念,讓市民在創(chuàng)建和評選過程中有實質性的參與權和發(fā)言權,才能避免此類弄虛作假行為反復出現。
當然,看待“全國文明城市”的創(chuàng)建時,不能忽略其所在的時代背景。正如經濟學家歸納,中國的制度創(chuàng)新來自地方政府之間的競爭性改革。經過15年爭奪,在大部分城市即將納入“全國文明城市”行列中時,制度性競爭需要進一步向制度紅利探路,“全國文明城市”也將迎來新的歷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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