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jīng)濟新聞 2019-12-17 17:28:52
12月16日晚間,ST圍海發(fā)布公告稱,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以7000萬元購買了華夏銀行一款結構性存款產(chǎn)品,該產(chǎn)品已于2019年12月13日到期,但未能如期贖回。ST圍海表示,華夏銀行寧波分行在未經(jīng)公司同意下強行將上述到期理財款退還至寧波分行一般戶,再由此賬戶劃轉至寧海支行賬戶歸還逾期貸款。
每經(jīng)記者 張祎 每經(jīng)編輯 陳星
對于ST圍海(002586,SZ)來說,近期糟心事有點多,這頭公章爭奪戰(zhàn)的紛擾還未平息,那頭本已到期的7000萬元結構性存款也出現(xiàn)了麻煩。
12月16日晚間,ST圍海發(fā)布公告稱,公司于2018年12月14日以7000萬元購買了華夏銀行一款結構性存款產(chǎn)品,該產(chǎn)品已于2019年12月13日到期,但未能如期贖回。
而在這背后,實則與ST圍海在華夏銀行寧海支行的一筆金額為1.35億元的逾期貸款有關。ST圍海表示,華夏銀行寧波分行在未經(jīng)公司同意下強行將上述到期理財款退還至寧波分行一般戶,再由此賬戶劃轉至寧海支行賬戶歸還逾期貸款。
對于ST圍海的“遭遇”,《每日經(jīng)濟新聞》記者采訪了華夏銀行。華夏銀行方面表示,是依法合規(guī)的按照協(xié)議處理此事。
記者注意到,ST圍海發(fā)布的公告顯示,該公司與華夏銀行寧波分行的《流動資金借款合同》中約定,華夏銀行寧波分行有權就ST圍海應還未還款項,從該公司在華夏銀行所有營業(yè)機構開立的賬戶中直接劃走。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公告前12個月里,ST圍海購買理財產(chǎn)品累計金額為7.2億元,而理財款到期未能贖回的現(xiàn)象在該公司身上已不是第一次發(fā)生。就在上個月,ST圍海以1億元購買的長安銀行大額單位定期存單也出現(xiàn)了到期未能贖回的現(xiàn)象。
據(jù)ST圍海披露,該公司于2019年3月13日召開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部分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xiàn)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進行現(xiàn)金管理,購買期限不超過12個月的安全性高、流動性好、有保本約定的短期理財產(chǎn)品,累計交易金額不超過50億元,期限自2019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之日起十二個月內(nèi)。
2018年12月14日,ST圍海使用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7000萬元購買了“華夏銀行慧盈人民幣單位結構性存款產(chǎn)品0243”。但是,本應該在2019年12月13日到期的結構性存款卻未能如期贖回。
對此,ST圍海稱,在2019年12月13日公司結構性存款到期日,華夏銀行寧波分行在未經(jīng)公司的同意下,將上述到期理財款的本金7000萬元,收益2164054.79元,共計72164054.79元,強行退回至公司寧波分行一般戶,再由此賬戶劃轉至華夏銀行寧海支行賬戶。
銀行這波操作為哪般?細究之下,與ST圍海貸款逾期有關。
據(jù)ST圍海公告,ST圍海從華夏銀行寧海支行借出的1.35億流動資金貸款于2019年11月22日到期。2019年12月4日,該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同意公司向寧波分行申請合計1.3095億元以內(nèi)的綜合授信額度,以申請流動資金貸款,期限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后1年。但是,董事會決議通過時,寧海支行1.35億流動資金貸款已經(jīng)逾期。
公告顯示,根據(jù)ST圍海與寧波分行的《流動資金借款合同》中約定,寧波分行有權就ST圍海應還未還款項,從該公司在華夏銀行所有營業(yè)機構開立的賬戶中直接劃走。
ST圍海稱,結合公司近況,寧波分行于2019年12月13日公司結構性存款到期日時,將本金和收益強行退回至公司寧波分行一般戶,促使《流動資金借款合同》條款生效。同日,寧波分行未經(jīng)公司授權私自將該筆結構性存款本金、利息及賬戶原始金額413.45元,共計72164468.24元,劃至公司寧海支行賬戶,歸還華夏銀行逾期貸款。
對于這筆到期未能贖回的理財款,ST圍海表示,該募集資金原擬用于杭州灣建塘江兩側圍涂建設項目部,因該項目目前處于停工狀態(tài),募集資金賬戶資金被劃轉,暫不會對該項目的正常建設產(chǎn)生影響。公司正在積極與銀行溝通,將繼續(xù)全力申請相關貸款以緩解流動性緊張局面,并盡快追回該筆7000萬元結構性存款本息。
對于ST圍海公告所述,華夏銀行在接受《每日經(jīng)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是依法合規(guī)的按照協(xié)議來處理此事。
《每日經(jīng)濟新聞》記者注意到,理財款到期未能贖回的現(xiàn)象在ST圍海身上已不是第一次出現(xiàn)。
就在上個月,該公司就曾發(fā)布公告表示,公司于2018年11月12日使用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1億元購買的長安銀行大額單位定期存單到期未能贖回。
ST圍海于11月15日發(fā)布公告稱,2018年11月,公司實際控制人之一馮全宏以圍海股份名義,為公司控股股東浙江圍??毓杉瘓F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浙江圍海貿(mào)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圍海貿(mào)易”)的主債務人提供擔保,為主債務人獲取長安銀行寶雞匯通支行的1億元承兌匯票提供擔保。因圍海貿(mào)易未能歸還到期銀行承兌匯票,導致公司1億元大額存單到期未能贖回。
據(jù)ST圍海公告描述,該公司財金部員工于2019年11月14日上午到長安銀行寶雞匯通支行辦理贖回大額存單的業(yè)務時,被支行工作人員口頭告知,因圍海貿(mào)易未能歸還到期銀行承兌匯票,公司募集資金購買的1億元大額單位定期存單無法贖回。公司財金部員工要求寶雞匯通支行提供無法贖回的書面證明遭到了該支行工作人員口頭拒絕。之后,公司財金部員工要求正常查詢1億元大額存單是否還在賬戶上,支行工作人員口頭以“咱們兩家現(xiàn)在是被告及原告的關系,所有一切以法院為準”的理由拒絕了公司對賬戶的正常查詢。
ST圍海指出,截至報告日,公司無法確定該筆1億元大額單位定期存單是否還在賬戶,也暫時無法查詢賬戶余額是否被劃轉。并表示將積極督促圍海貿(mào)易歸還到期的銀行承兌匯票,以便公司盡快贖回該筆1億元大額單位定期存單。
從ST圍海12月16日晚間發(fā)布的公告看,公司從長安銀行購買的1億元大額單位定期存單仍處于“到期未能贖回”狀態(tài)。
據(jù)ST圍海披露,截至12月16日,該公司及子公司在前12個月內(nèi)使用閑置募集資金購買理財產(chǎn)品共有8筆,累計金額7.2億元。
其中,2019年6月22日到期的3000萬元“中國民生銀行隨享存理財產(chǎn)品”、2019年6月22日到期的5000萬元“華夏銀行慧盈人民幣單位結構性存款產(chǎn)品19231125”、2019年11月2日到期的7000萬元“華夏銀行慧盈人民幣單位結構性存款產(chǎn)品19231126”均顯示產(chǎn)生了實際收益。金額為1億元的“長安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大額單位定期存單”、7000萬元的“華夏銀行慧盈人民幣單位結構性存款產(chǎn)品0243”則顯示為“到期未能贖回”。
值得注意的是,ST圍海一筆金額為1.8億元的“華夏銀行慧盈人民幣單位結構性存款產(chǎn)品19230844”將于2020年4月2日到期,受托機構同樣為華夏銀行寧波分行。
此外,ST圍海還有兩筆金額分別為1.5億元、7000萬元的“長安銀行大額單位定期存單”將分別于2019年12月29日、2020年3月12日到期。受托機構則同樣為長安銀行寶雞匯通支行。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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