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7 18:07:05
上交所對《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業(yè)務實施辦法》第二十三條和第一百零八條進行了修訂,新增“券商客戶編碼”作為申報要素及相關安排,將第二十三條修改為“滬股通交易申報采用限價申報,本所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梢舐?lián)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提供其交易申報涉及的投資者信息,或者從中國結算調(diào)取券商客戶編碼涉及的投資者信息。”二、新增“券商客戶編碼”的定義。修訂后的《實施辦法》全文重新發(fā)布,并自2018年9月17日起實施。(上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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