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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收盤交易新規(guī)今日實施:掛單隱藏如此多秘密 99%股民都不知

中國基金報 2018-08-20 08:08:18

上交所發(fā)布《就股票實行收盤集合競價答記者問》稱,擬自8月20日起調整股票收盤交易機制,通過3分鐘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收盤價,收盤集合競價階段為14:57至15:00。之前有部分投資者習慣在收盤前采用市價申報,以期盡快達成交易。在此,特別提醒投資者,8月20日施行收盤集合競價機制后,在股票交易的收盤集合競價階段,上交所交易系統(tǒng)將不再接受市價申報,僅接受限價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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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就在周一(8月20日),上交所的股票尾盤交易迎來重大變化,跟深交所的一樣,改為集合競價了!

上交所股票實行收盤集合競價

上交所發(fā)布《就股票實行收盤集合競價答記者問》稱,擬自8月20日起調整股票收盤交易機制,通過3分鐘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收盤價,收盤集合競價階段為14:57至15:00。

有三大事項需要大家注意一下。

一:股票收盤集合競價階段的行情展示不同于連續(xù)競價。

而和開盤集合競價相同,即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前收盤價格、集合競價虛擬參考價格、虛擬匹配量和虛擬未匹配量。

簡單舉個例子。

先看看深交所股票萬科A的尾盤集合競價。14:57之后沒有交易,直到下午3點收盤,才有交易。

再來看看上交所的股票上海機場尾盤的連續(xù)競價,14:57之后交易沒有任何變化。

投資者要記住的一點就是,周一開始,滬深兩市交易階段完全一致。

調整后,每個交易日的交易階段將包括:

開盤集合競價階段(9:15~9:25)

連續(xù)競價階段(9:30~11:30、13:00~14:57)

收盤集合競價階段(14:57~15:00)

二、股票收盤集合競價階段不可撤銷申報。

對于股票交易,此次調整前,連續(xù)競價階段(包括14:57至15:00)可申報,也可撤銷申報;

采用收盤集合競價后,收盤集合競價階段可申報,但不可撤銷申報。

這意味著,在收盤集合競價階段,既不可撤銷在該階段提交的申報,也不可撤銷在進入該階段前提交的、但尚未成交的申報。

對于股民來說,需要記住的一個重大變化就是:

原來:14:57--15:00可以掛單,可以撤單

調整后:14:57--15:00只可掛單,不可撤單

三:股票收盤集合競價階段不接受市價申報。

股票交易收盤集合競價階段不接受市價申報,市價申報僅適用于有價格漲跌幅的連續(xù)競價階段。

之前有部分投資者習慣在收盤前采用市價申報,以期盡快達成交易。在此,特別提醒投資者,8月20日施行收盤集合競價機制后,在股票交易的收盤集合競價階段,上交所交易系統(tǒng)將不再接受市價申報,僅接受限價申報;

若投資者在該階段提交市價申報,將會出現(xiàn)申報無效的現(xiàn)象,投資者可能損失收盤階段的交易時機。

四、上交所債券、債券回購、基金等其他交易品種未采用收盤集合競價

債券、債券回購、基金等其他交易品種未采用收盤集合競價,故14:57至15:00期間的行情展示維持現(xiàn)狀不變,期間仍可申報,也可撤銷申報。

9問9答看懂上交所的收盤交易機制

1、此次收盤交易機制調整后,交易時間是如何安排的呢?

本次交易機制調整明確了股票的收盤價通過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收盤集合競價階段為每個交易日的14:57至15:00。

對于股票交易而言,調整后,每個交易日的交易階段將包括:開盤集合競價階段(即9:15至9:25),連續(xù)競價階段(即9:30至11:30、13:00至14:57),收盤集合競價階段(即14:57至15:00),開市期間停牌并復牌的證券除外。

提醒投資者注意:對基金、債券、債券回購交易的連續(xù)競價時間仍為9:30至11:30、13:00至15:00。

2、此次收盤交易機制調整是怎樣影響收盤價產生方式的?

此次收盤交易機制調整后,股票交易收盤價的產生方式調整為“通過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也就是,收盤集合競價階段,系統(tǒng)將對已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成交價的確定原則同開盤集合競價的成交價確定原則。

對于收盤集合競價不能產生收盤價或未進行收盤集合競價的,以當日該股票最后一筆交易前一分鐘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后一筆交易)為收盤價。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此外,基金、債券、債券回購交易的收盤價產生方式維持不變。

3、收盤交易機制調整后,投資者能在收盤集合競價階段撤銷申報嗎?

和每個交易日開盤集合競價階段中的后5分鐘(9:20至9:25)相同,在14:57至15:00的收盤集合競價階段,上交所交易主機不接受投資者的撤銷申報。

4、在收盤集合競價階段,即時行情包括哪些內容?

與開盤集合競價期間相同,收盤集合競價期間的即時行情內容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前收盤價格、集合競價虛擬參考價格、虛擬匹配量和虛擬未匹配量。

5、投資者在開市期間未成交買賣申報,會有何種安排?

當前競價交易階段未成交的買賣申報,自動進入當日后續(xù)競價交易階段。

6、對于開市期間停牌并于當日復牌的證券,投資者能否在停牌期間繼續(xù)申報?后續(xù)交易如何安排?

股票開市期間停牌并復牌的,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繼續(xù)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集合競價。

基金、債券、債券回購開市期間停牌并復牌的,停牌期間,投資者不可以繼續(xù)申報。

7、上交所交易監(jiān)管相關規(guī)定中規(guī)定的開市期間停牌且須于當日復牌的證券,其停復牌時間做了何種調整?

上交所對交易監(jiān)管相關規(guī)定中關于“盤中停牌時間持續(xù)至當日14:55”的規(guī)定做了調整,將證券停牌時間調整至當日14:57分,并于14:57分復牌,此后進入后續(xù)交易階段。

8、投資者參與股票上市首日交易的,在申報價格方面應注意什么?

此次規(guī)則調整后,投資者參與上交所市場股票上市首日的交易時,在申報價格方面應遵守以下規(guī)則:

一是對于新股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階段的有效申報價格范圍維持現(xiàn)狀不變,即“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于發(fā)行價格的120%且不得低于發(fā)行價格的80%”;后續(xù)有效申報價格范圍調整為“申報價格不得高于發(fā)行價格的144%且不得低于發(fā)行價格的64%”。

二是對于股票的其他3類上市情形:增發(fā)上市、暫停后恢復上市、退市后重新上市,其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階段的有效申報價格范圍維持現(xiàn)狀不變,即“申報價格不得高于前收盤價的900%且不得低于前收盤價的50%”;后續(xù)有效申報價格范圍調整為“申報價格不高于最新成交價格的110%且不低于最新成交價格的90%”。

9、如果滬股通交易的每日額度在收盤集合競價階段用盡,投資者參與的申報是否會受到影響?

當滬股通的每日額度在收盤集合競價階段用盡后,香港聯(lián)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停止接受當日后續(xù)的滬股通買入申報且當日不再恢復,但投資者的賣出申報不受影響。

上交所為何對尾盤交易方式進行修改

上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收盤集合競價是國際證券市場收盤價產生的主要方式之一,上交所經過長期認真研究,認為采用收盤集合競價有助于維護收盤階段的價格平穩(wěn)。

此前,上交所發(fā)布研究報告就指出,收盤價作為證券市場極其重要的一個參考價格,其決定方式的合理性、有效性受到市場極大關注。目前,上海證券交易所以連續(xù)競價方式結束收盤階段,每日收盤價由最后一筆交易前一分鐘的成交量平均加權價決定,在現(xiàn)有機制下收盤價易受尾盤大額訂單集中申報影響,大幅偏離當日正常價格水平,使收盤價失去基準計量價格作用。


責編 杜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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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就在周一(8月20日),上交所的股票尾盤交易迎來重大變化,跟深交所的一樣,改為集合競價了! 上交所股票實行收盤集合競價 上交所發(fā)布《就股票實行收盤集合競價答記者問》稱,擬自8月20日起調整股票收盤交易機制,通過3分鐘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收盤價,收盤集合競價階段為14:57至15:00。 有三大事項需要大家注意一下。 一:股票收盤集合競價階段的行情展示不同于連續(xù)競價。 而和開盤集合競價相同,即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前收盤價格、集合競價虛擬參考價格、虛擬匹配量和虛擬未匹配量。 簡單舉個例子。 先看看深交所股票萬科A的尾盤集合競價。14:57之后沒有交易,直到下午3點收盤,才有交易。 再來看看上交所的股票上海機場尾盤的連續(xù)競價,14:57之后交易沒有任何變化。 投資者要記住的一點就是,周一開始,滬深兩市交易階段完全一致。 調整后,每個交易日的交易階段將包括: 開盤集合競價階段(9:15~9:25) 連續(xù)競價階段(9:30~11:30、13:00~14:57) 收盤集合競價階段(14:57~15:00) 二、股票收盤集合競價階段不可撤銷申報。 對于股票交易,此次調整前,連續(xù)競價階段(包括14:57至15:00)可申報,也可撤銷申報; 采用收盤集合競價后,收盤集合競價階段可申報,但不可撤銷申報。 這意味著,在收盤集合競價階段,既不可撤銷在該階段提交的申報,也不可撤銷在進入該階段前提交的、但尚未成交的申報。 對于股民來說,需要記住的一個重大變化就是: 原來:14:57--15:00可以掛單,可以撤單 調整后:14:57--15:00只可掛單,不可撤單 三:股票收盤集合競價階段不接受市價申報。 股票交易收盤集合競價階段不接受市價申報,市價申報僅適用于有價格漲跌幅的連續(xù)競價階段。 之前有部分投資者習慣在收盤前采用市價申報,以期盡快達成交易。在此,特別提醒投資者,8月20日施行收盤集合競價機制后,在股票交易的收盤集合競價階段,上交所交易系統(tǒng)將不再接受市價申報,僅接受限價申報; 若投資者在該階段提交市價申報,將會出現(xiàn)申報無效的現(xiàn)象,投資者可能損失收盤階段的交易時機。 四、上交所債券、債券回購、基金等其他交易品種未采用收盤集合競價 債券、債券回購、基金等其他交易品種未采用收盤集合競價,故14:57至15:00期間的行情展示維持現(xiàn)狀不變,期間仍可申報,也可撤銷申報。 9問9答看懂上交所的收盤交易機制 1、此次收盤交易機制調整后,交易時間是如何安排的呢? 本次交易機制調整明確了股票的收盤價通過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收盤集合競價階段為每個交易日的14:57至15:00。 對于股票交易而言,調整后,每個交易日的交易階段將包括:開盤集合競價階段(即9:15至9:25),連續(xù)競價階段(即9:30至11:30、13:00至14:57),收盤集合競價階段(即14:57至15:00),開市期間停牌并復牌的證券除外。 提醒投資者注意:對基金、債券、債券回購交易的連續(xù)競價時間仍為9:30至11:30、13:00至15:00。 2、此次收盤交易機制調整是怎樣影響收盤價產生方式的? 此次收盤交易機制調整后,股票交易收盤價的產生方式調整為“通過集合競價的方式產生”。也就是,收盤集合競價階段,系統(tǒng)將對已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成交價的確定原則同開盤集合競價的成交價確定原則。 對于收盤集合競價不能產生收盤價或未進行收盤集合競價的,以當日該股票最后一筆交易前一分鐘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后一筆交易)為收盤價。當日無成交的,以前收盤價為當日收盤價。 此外,基金、債券、債券回購交易的收盤價產生方式維持不變。 3、收盤交易機制調整后,投資者能在收盤集合競價階段撤銷申報嗎? 和每個交易日開盤集合競價階段中的后5分鐘(9:20至9:25)相同,在14:57至15:00的收盤集合競價階段,上交所交易主機不接受投資者的撤銷申報。 4、在收盤集合競價階段,即時行情包括哪些內容? 與開盤集合競價期間相同,收盤集合競價期間的即時行情內容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前收盤價格、集合競價虛擬參考價格、虛擬匹配量和虛擬未匹配量。 5、投資者在開市期間未成交買賣申報,會有何種安排? 當前競價交易階段未成交的買賣申報,自動進入當日后續(xù)競價交易階段。 6、對于開市期間停牌并于當日復牌的證券,投資者能否在停牌期間繼續(xù)申報?后續(xù)交易如何安排? 股票開市期間停牌并復牌的,停牌期間,投資者可以繼續(xù)申報,也可以撤銷申報。復牌時對已接受的申報實行集合競價。 基金、債券、債券回購開市期間停牌并復牌的,停牌期間,投資者不可以繼續(xù)申報。 7、上交所交易監(jiān)管相關規(guī)定中規(guī)定的開市期間停牌且須于當日復牌的證券,其停復牌時間做了何種調整? 上交所對交易監(jiān)管相關規(guī)定中關于“盤中停牌時間持續(xù)至當日14:55”的規(guī)定做了調整,將證券停牌時間調整至當日14:57分,并于14:57分復牌,此后進入后續(xù)交易階段。 8、投資者參與股票上市首日交易的,在申報價格方面應注意什么? 此次規(guī)則調整后,投資者參與上交所市場股票上市首日的交易時,在申報價格方面應遵守以下規(guī)則: 一是對于新股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階段的有效申報價格范圍維持現(xiàn)狀不變,即“有效申報價格不得高于發(fā)行價格的120%且不得低于發(fā)行價格的80%”;后續(xù)有效申報價格范圍調整為“申報價格不得高于發(fā)行價格的144%且不得低于發(fā)行價格的64%”。 二是對于股票的其他3類上市情形:增發(fā)上市、暫停后恢復上市、退市后重新上市,其上市首日開盤集合競價階段的有效申報價格范圍維持現(xiàn)狀不變,即“申報價格不得高于前收盤價的900%且不得低于前收盤價的50%”;后續(xù)有效申報價格范圍調整為“申報價格不高于最新成交價格的110%且不低于最新成交價格的90%”。 9、如果滬股通交易的每日額度在收盤集合競價階段用盡,投資者參與的申報是否會受到影響? 當滬股通的每日額度在收盤集合競價階段用盡后,香港聯(lián)交所證券交易服務公司停止接受當日后續(xù)的滬股通買入申報且當日不再恢復,但投資者的賣出申報不受影響。 上交所為何對尾盤交易方式進行修改 上交所有關負責人表示,收盤集合競價是國際證券市場收盤價產生的主要方式之一,上交所經過長期認真研究,認為采用收盤集合競價有助于維護收盤階段的價格平穩(wěn)。 此前,上交所發(fā)布研究報告就指出,收盤價作為證券市場極其重要的一個參考價格,其決定方式的合理性、有效性受到市場極大關注。目前,上海證券交易所以連續(xù)競價方式結束收盤階段,每日收盤價由最后一筆交易前一分鐘的成交量平均加權價決定,在現(xiàn)有機制下收盤價易受尾盤大額訂單集中申報影響,大幅偏離當日正常價格水平,使收盤價失去基準計量價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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