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04-24 23:48:43
警方提示:公安機關現(xiàn)正對此案開展全力偵查,將最大限度挽回投資人的損失。請各地投資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合同復印件及投資、轉賬憑證等有關資料到本人戶籍地或者實際居住地公安機關經偵部門或派出所登記、報案,主動配合公安機關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每經記者 冷輝 每經編輯 王可然
善林金融被警方查封、調查一事有了新進展。4月24日晚間,上海市公安局官方微博“警民直通車-上海”發(fā)布了《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善林金融”法定代表人周伯云等8人今被批捕》一文。
文中通報稱,2018年4月9日,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善林金融”)實際控制人周伯云向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自首,稱公司在全國范圍內向社會不特定公眾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已產生巨大資金缺口致使無法兌付投資人本息。公安機關隨即開展調查。截至發(fā)稿時止,“善林金融”法定代表人周伯云、執(zhí)行總裁田景升、“幸福錢莊”負責人陶劍勇等8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已經浦東新區(qū)人民檢察院批準被執(zhí)行逮捕。
此前,《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于4月10日晚間現(xiàn)場直擊并獨家報道了善林金融總部被警方查封、經偵人員出入其辦公區(qū)進行調查的新聞。
經警方調查,“善林金融”采用傳統(tǒng)的門店推銷與互聯(lián)網營銷相結合的“線上”、“線下”交易模式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自2013年10月起,犯罪嫌疑人周伯云在未經批準的情況下,在全國開設1000余家線下門店,招聘員工并進行培訓后,通過廣告宣傳、電話推銷及群眾口口相傳等方式,以允諾年化收益5.4%至15%不等的高額利息為餌,向社會不特定公眾銷售所謂的“鑫月盈”、“鑫季豐”、“鑫年豐”、“政信通”等債權轉讓理財產品。自2015年2月起,犯罪嫌疑人周伯云又在互聯(lián)網上開設“善林財富”、“善林寶”、“幸福錢莊”、“廣群金融”等線上理財平臺,對外大肆銷售非法理財產品,涉案金額600余億元。
“善林金融”通過推出各種不同期限、不同收益率的理財產品,吸收社會大眾資金形成資金池,供周伯云等人任意使用。為了使“善林金融”這家公司看起來“家大業(yè)大”,更是不惜花費公眾巨額資金,大規(guī)模開設線下門店,支付員工高額工資和高額提成,同時做足包裝宣傳,在民眾中營造“大而不倒”的公司形象,騙取投資者的信任。經查,“善林金融”對外宣稱的投資項目并無盈利能力,其通過借新還舊的方式償還前期投資人到期本息,隨著時間推移,資金缺口越來越大,最終導致崩盤。據(jù)此,“善林金融”系典型的龐氏騙局,已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下一步,警方將全力查清案情,追繳涉案贓款,維護正常金融秩序。
警方同時提示:公安機關現(xiàn)正對此案開展全力偵查,將最大限度挽回投資人的損失。請各地投資人攜帶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合同復印件及投資、轉賬憑證等有關資料到本人戶籍地或者實際居住地公安機關經偵部門或派出所登記、報案,主動配合公安機關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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