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6-09 16:13:32
新萊應材:董事長倡議公司及全資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員工增持公司股票,凡2017年6月12日至2017年6月16日期間,通過二級市場買入新萊應材股票且連續(xù)持有12個月以上并且在職,若因增持新萊應材股票產(chǎn)生的虧損,由董事長李水波予以全額補償,收益則歸員工個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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