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jīng)網(wǎng) 2015-02-03 21:28:22
郝俊波:我認為這種案子調解的可能性比較大,從律師角度談,為投資者挽回投資損失才是核心目標。
每經(jīng)記者 孫宇婷
自阿里PK工商總局首次曝光以來,阿里巴巴(NYSE:BABA)遭遇了美股投資者“用腳投票”,股價一路走跌,1月28日迄今四個交易日,阿里股價累計跌幅達12.5%,報90.13美元/股,市值累計蒸發(fā)了近253億美元。
盡管事情在上月30日出現(xiàn)了轉機,當日交戰(zhàn)雙方態(tài)度始現(xiàn)緩和:工商總局稱,此前指出阿里巴巴存在5大問題的“白皮書”,本質上是行政指導座談會會議記錄,不具有法律效力。而阿里創(chuàng)始人馬云則表示,阿里巴巴將配合政府打假,加強日常線上巡查和抽檢。
就在外界看來,這場危機似乎正在以雙方言和告終時,孰料,美國方面的法律行動又迅速地將阿里拉入了另一個漩渦。這一幕發(fā)生在美國當?shù)貢r間1月30日,美國律所Robbins Geller Rudman & Dowd LLP向紐約南區(qū)法院提起對阿里巴巴的集體訴訟。
在國內,有著豐富美股索賠經(jīng)驗的律師郝俊波也參與到此次對阿里的訴訟中,那么他是怎么看待這個案件的?阿里勝算幾何?《每日經(jīng)濟新聞》記者(以下簡稱NBD)迅速連線當事人,對郝俊波律師進行了一個專訪。
NBD:阿里信披是否違法?
郝俊波:我個人認為,工商總局的“白皮書”談到了阿里巴巴涉嫌5大方面違法違規(guī)現(xiàn)象,就白皮書披露的內容來說,應該屬于重大信息。不管這個信息是以白皮書的形式還是會議記錄的形式,說白了都只是個形式。這一問題的關鍵在于是否有重大不利事實。
NBD:白皮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郝俊波:我認為,它至少是可以作為證據(jù)的。最終是否被認定為有法律效力,需要法院來確認。最關鍵的是有關事實,一個白皮書有沒有效力,關鍵取決于它所證明的或它所提到的是否是事實。
NBD:這場官司的核心點?
郝俊波:從目前起訴的情況來講,依據(jù)的是重大信息未能及時向投資者披露這一點,而這個重大信息的披露不論在任何國家的證券法中都是一個非常核心的問題。在這個問題上,我認為沒有可什么含糊的。
NBD:雙方爭議焦點?
郝俊波:其實現(xiàn)在還談不上爭議,現(xiàn)在還在起訴收集階段,與被告還沒有在法庭上交鋒,還沒有聽到阿里巴巴或者馬云就這個問題提出什么辯護。目前唯一看到的是,工商總局出來辟謠,說這個不是一個白皮書,而是一個會議記錄。但工商總局自己也沒有對內容進行任何否認。但我認為,這次會議記錄證實了客觀存在這種情況。
NBD:海外此前是否有類似案例?
郝俊波:阿里這個事情具有非常獨特的性質。以前大部分是由做空公司或媒體發(fā)現(xiàn)企業(yè)有造假行為、內幕交易,或重大信息未披露等等情況,但阿里這次是通過工商總局以白皮書形式發(fā)布的,這是以前沒有過的情況。此前沒有聽說工商總局發(fā)布白皮書,來對某個公司的問題進行揭露,這個在全世界可能都是一個先例。雖然事情是獨特的,但是重大信息應該披露,這不是一個新問題,在所有國家證券法中,都是一個很清晰的問題,這是沒有爭議的。
NBD:目前您收到的委托訴訟情況?
郝俊波:目前我們正面向全球征集訴訟,收到的訴訟既有來自中國本土的,也有海外華人,目前大約有十多個。媒體很關心收到的訴訟量,但其實數(shù)量不重要,美國方面最終會選舉首席原告來代表所有的投資者進行訴訟,也就是說不需要組團起訴,有人代表大家就可以了,這點和中國證券訴訟有很大區(qū)別。
NBD:您了解到損失最大的金額是多少?
郝俊波:涉及律所間競爭,損失數(shù)額不方便透露,只能說損失已經(jīng)非常大了。
NBD:這次和以往接的美股訴訟案相比,規(guī)模算不算大的?
郝俊波:數(shù)額算不上最大,以前有過遭遇數(shù)百萬美金損失的投資者,這個相對少一些,但也已經(jīng)非常大了。
NBD:聽說目前已經(jīng)有7家律所介入?
郝俊波:這個不重要,最終只會有一、兩家勝出擔任首席律師,其他都是打醬油的,可能到4月份以后,答案就揭曉了。
NBD:投資者勝訴的可能性?
郝俊波:我認為這種案子調解的可能性比較大,從律師角度談,為投資者挽回投資損失才是核心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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