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2012-11-30 09:18:37
盤活客戶資產,是券商經紀業(yè)務從來不敢松懈的一項工作,如今業(yè)務開展的舉步維艱更倒逼券商業(yè)務創(chuàng)新。據(jù)證券時報記者了解,目前已有多家證券公司將經紀業(yè)務瞄準了證信合作,利用傘形信托模式盤活客戶存量資產。不過由于這類產品嚴格的風控要求,又令很多資金需求者望而卻步。
嚴格風控
“你炒股缺資金嗎?如果你有500萬元,可以為你配1000萬元,解決你的資金短缺。”這是在券商創(chuàng)新的背景下,南方某券商經紀業(yè)務日前針對老客戶推出的新型融資產品。據(jù)這家券商的一位銷售人員介紹,這類產品的形式為傘形信托,即在一個主信托賬號下,設置若干個單元信托,一般要求一個信托單元的總資產不低于1500萬元,由客戶與信托公司簽署合同,但整個過程券商可以全部代為辦理。
據(jù)記者了解,目前該產品已在上述券商的現(xiàn)有客戶中推廣,同時也對外銷售。產品主要針對個人或機構客戶,要求融資方自有資金不低于500萬元,產品可根據(jù)融資方自有資金額進行1∶2配資。也就是說,融資方如自有資金500萬元,通過該產品即可再融得1000萬元。該產品除了上述不低于500萬元的資金門檻外,還要求融資方必須擁有3年以上的股票投資經驗,機構投資者必須是境內法人,股權關系簡單清晰,無論是個人或機構投資者均無監(jiān)管污點記錄。
加強風控是該產品的重要特征。其風險控制指標包括,持有單只股票的市值不得超過該產品資產總值的20%,對于滬深300指數(shù)個股或創(chuàng)業(yè)板個股,該比例則分別調整為不超過資產總值的30%和10%。為了規(guī)避舉牌,該產品要求持有“單票”比例不得超過該股票總股本的4.99%。此外,融資方不得買賣ST個股。該產品還設置了嚴格的止損線,當賬戶資產市值低于信托單元產品總額的85%時,融資方必須補充資金,否則將被強行平倉。
與當前一些民間拆借資金的高利率不同,該產品融資年化成本不超過10%,產品檔期頗多,包括3個月、6個月、12個月及24個月等多種期限。
“這種傘形信托產品去年已有出現(xiàn),但數(shù)量不多,而且都是私下叫賣。”據(jù)一位信托圈人士介紹。而據(jù)記者了解,目前在市場上至少已有4家券商推出了類似產品,且門檻各有不同。
盤活客戶資產
據(jù)了解,此前市場上出現(xiàn)的“散財童子”式的信托母子賬戶,與現(xiàn)有的操作相類似,也都是采取1∶1或1∶2比例配資,但彼時產品主要設計方為信托公司,銷售也主要通過信托渠道。
“因為此類產品主要是尋找二級市場的資金需求方,信托在此方面的銷售能力肯定弱于券商。”一位券商銷售人員說,正因如此,在證券經紀業(yè)務思考產品創(chuàng)新時,就與信托一拍即合了。
對券商而言,在客戶中尋找資產500萬元的投資者進行配資,不僅可以盤活這些客戶的資產,還可以增加經紀業(yè)務的資產總量,尤其可以提升成交量獲取傭金收入。“今年來,都是券商主動找我們進行此類產品合作的。”深圳某信托產品經理說。
這位產品經理同時介紹,由于證券公司的主動要求,主要也是考慮融資客戶的需求,類似產品的門檻也隨之下調。“此前行業(yè)門檻都在1000萬元及以上,現(xiàn)在已經降至500萬元,據(jù)說還有的信托公司給出了300萬元的門檻。”
據(jù)了解,此類產品的配資來源都是來自銀行,既可以是銀行通過發(fā)售理財產品募集的資金,也可以是從銀行間市場拆借出來的資金,此類資金最大的特點就是要求本金安全。
叫好不叫座
“成本雖低,但操作時限制條件太嚴苛。”一位私募經理對這類產品的評價并不高。
這位私募經理所言的限制條件即該類產品對投資“單票”的限制,諸如上述產品中的“持有單只股票的比例不超過該信托單元資產總值的20%,如果是滬深300指數(shù)中的個股或創(chuàng)業(yè)板個股,該比例則分別不超過30%和10%”等規(guī)定。
長江證券大戶室一位張姓投資者向記者分析說,以該信托單元產品總額1500萬元計算,20%的比例也就是300萬元,如此低的投資額顯然難以滿足操作需要。也正因如此,此類產品目前的銷售情況也不甚理想,上述券商深圳一家大型營業(yè)部兩個月下來簽單寥寥。
“500萬元的自有資金門檻還是有點高,盡管10%的年化成本很吸引人。”深圳另一位私募經理表示。
上述銷售此產品的券商人士對此解釋稱,設置如此多的限制,是為了規(guī)避合作各方的潛在風險;同時也是為了防止融資方出現(xiàn)違規(guī)操作。
也有券商策略研究分析師認為,在2000點位置融資操作還是很具吸引力的,以上述產品中15%的止損線為例,對應滬綜指目前的點位約有300點的操作空間,而在目前行情下,再下跌300點的概率應該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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