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9-14 10:21:54
每經AI快訊,9月14日,國家互聯(lián)網信息辦公室起草了《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內容標識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提到,互聯(lián)網應用程序分發(fā)平臺在應用程序上架或上線審核時,應當核驗服務提供者是否按要求提供生成合成內容標識功能。服務提供者應當在用戶服務協(xié)議中明確說明生成合成內容標識的方法、樣式等規(guī)范內容,并提示用戶仔細閱讀并理解相關的標識管理要求。如用戶需要服務提供者提供沒有添加顯式標識的生成合成內容,可在通過用戶協(xié)議明確用戶的標識義務和使用責任后,提供不含顯式標識的生成合成內容,并留存相關日志不少于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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