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6 16:49:33
每經(jīng)AI快訊,記者26日從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張掖市中級人民法院25日公開宣判蘭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席飛躍受賄案。法院以被告人席飛躍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60萬元。贓款贓物依法沒收,上繳國庫。
法院經(jīng)審理查明,2003年至2020年,被告人席飛躍利用擔任甘肅省白銀市白銀區(qū)委副書記、白銀區(qū)區(qū)長、蘭州市安寧區(qū)區(qū)長、安寧區(qū)委書記、蘭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便利,在工程承攬、項目推進、職務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1256萬余元,受賄所得產(chǎn)生孳息438萬余元。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席飛躍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shù)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受賄罪。被告人席飛躍具有坦白情節(jié),認罪悔罪,部分贓款尚未退繳到案。綜合考慮被告人席飛躍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jié)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法院遂作出上述判決。
宣判后,被告人席飛躍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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