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5-17 16:51:00
每經AI快訊,5月17日,人民銀行副行長陶玲談到保障性住房再貸款稱,收購主體由城市政府選定,被選定的地方國企及所屬集團不得涉及地方政府隱性債務,不得為政府融資平臺。同時應具備銀行的授信要求和授信空間。收購用途、收購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配售或租賃。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lián)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lián)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xiàn)在本站,可聯(lián)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