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jīng)濟新聞 2024-04-19 23:12:15
◎4月19日晚,法爾勝披露,公司收到民事起訴狀。天科控股要求法爾勝對一筆1.5億元的借款承擔連帶責任,但法爾勝表示,公司并未找到相關的擔保合同,因此已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
每經(jīng)記者 程雅 每經(jīng)編輯 楊夏
4月19日晚,法爾勝(SZ000890,股價3.3元,市值13.84億元)披露,公司收到民事起訴狀。
公告中披露的起訴理由顯示,2019年,北京海輝祥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輝祥和”)向安徽天科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科控股”)借款1.5億元。法爾勝、宋世杰簽署了連帶責任保證合同。
之后借款方未按約定償還借款及利息,因此天科控股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借款方歸還本金及利息,且法爾勝、宋世杰對該借款承擔連帶責任。
值得一提的是,法爾勝表示,公司并未找到相關的擔保合同,因此已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
是天科控股上門“碰瓷”還是真的確有其事?擔保合同究竟是否存在?事實的真相仍需等待公安機關的后續(xù)調(diào)查。
據(jù)公告,2019年7月22日,海輝祥和與天科控股簽訂《最高額借款合同》,向天科控股借款1.5億元。
之后,天科控股依據(jù)約定放款1.5億元。且天科控股稱,法爾勝、宋世杰簽署了連帶責任保證合同。
不過,海輝祥和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利息。因此,天科控股便要求海輝祥和支付本金、利息、違約金及其他費用,但多次催要未果。
2021年8月18日,海輝祥和注銷,張衍海作為持有海輝祥和100%股份的股東,應當為海輝祥和注銷后的債務承擔責任。
天科控股認為,與海輝祥和簽訂的前述合同及法律文件均合法有效,且已經(jīng)全面履行了合同義務,但海輝祥和未能依約按時還款,其注銷后應由其投資人繼續(xù)承擔責任,故天科控股根據(jù)合同約定及法律規(guī)定要求張衍海清償債務,法爾勝、宋世杰承擔連帶責任。
因此,天科控股請求法院判決張衍海償還借款本金1.5億元并支付利息及違約金1.03億元;法爾勝、宋世杰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上述被告連帶承擔本案訴訟費、保全費、保全保險費,公告費等全部訴訟費用。
耐人尋味的是,法爾勝方卻否認對上述借款提供了擔保。
法爾勝表示,經(jīng)初步自查,公司檔案中既沒有案件所提及的《最高額借款合同》及相關擔保合同的原件或復印件,也沒有涉及上述借款擔保事項公司用印記錄;公司管理層會議、董事會和股東大會也未曾審議過為海輝祥和的借款提供擔保相關事項。
截至目前,法爾勝也并未收到過上述案件中提及的《最高額借款合同》及相關擔保合同等文件原件,相關情況均從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了解得知。
因此,法爾勝在初步自查后,就相關情況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報案,亦已委托律師應訴,保障公司的合法權(quán)益不受侵害。
法爾勝表示,鑒于上述案件目前尚未開庭審理,暫無法判斷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等的影響。公司將持續(xù)關注上述訴訟事項的后續(xù)進展,并將嚴格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的有關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41skd284566sd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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