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01-11 09:22:50
每經AI快訊,2024年1月11日,深交所對對廣東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當事人給予公開譴責處分的決定。
當事人:
廣東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廣東省清遠市高新技術產業(yè)開發(fā)區(qū)泰基工業(yè)城;
董衛(wèi)峰,廣東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
陳 濤,廣東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
經本所查明,廣東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豪美新材”)及相關當事人存在以下違規(guī)行為:
豪美新材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披露的投資者關系活動記錄表顯示,汽車輕量化業(yè)務方面,上半年已累計取得 280 個車型定點項目,客戶覆蓋了華為問界等國產品牌及寶馬等合資車型。豪美新材于 2023 年 11 月 3 日披露的投資者關系活動記錄表顯示,豪美新材回復投資者提問“公司為華為問界的供應商,目前訂單情況如何”時稱,“問界 M7 量產后為公司帶了一定的訂單增量”。2023 年 11 月 7 日至 14 日期間,豪美新材股票及可轉債價格持續(xù)大幅上漲,股票交易三次觸及異常波動,可轉債交易出現兩次異常波動,豪美新材在 11 月 9 日、13 日披露的《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中稱,豪美新材前期披露的汽車輕量化業(yè)務相關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補充之處,也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對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重大影響的信息。直至本所于 11 月 14 日發(fā)出關注函,要求豪美新材核實說明相關事項后,豪美新材才在11 月 16 日披露的《關于汽車輕量化業(yè)務相關披露事項的更正公告》中表示,公司的定位是整車廠的二級或三級供應商,直接客戶主要為凌云股份等汽車零部件企業(yè),相關產品終端應用涵蓋了華為問界等國產品牌以及寶馬等合資車型,2023 年前三季度向零部件企業(yè)出貨應用于問界車型相關產品的收入約 479 萬元(含稅),占公司前三季度銷售收入約 0.11%,對公司目前收入、利潤影響較小。11 月 15 日至 11 月 17 日,豪美新材股價連續(xù)下跌,再次觸及異常波動。
豪美新材在投資者關系活動記錄表以及《股票交易異常波動公告》中未真實、客觀、完整地披露汽車輕量化業(yè)務定位、與相關整車廠商的關系、對豪美新材的具體影響等,對投資者產生誤導,導致股價連續(xù)異常波動,性質惡劣、情節(jié)嚴重,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23 年 8 月修訂)》第 1.4 條、第 2.1.1 條、第 2.1.4 條、第 2.1.5 條和《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1 號——主板上市公司規(guī)范運作(2023 年修訂)》第 7.1.1 條的規(guī)定。
豪美新材董事長、總經理董衛(wèi)峰,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23 年 8 月修訂)》第1.4 條、第 2.1.2 條、第 4.3.1 條、第 4.3.5 條的規(guī)定,對豪美新材上述違規(guī)行為負有重要責任。
豪美新材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陳濤,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23 年 8 月修訂)》第 1.4 條、第 2.1.2 條、第 4.3.1 條、第 4.3.5 條、第 4.4.2 條的規(guī)定,對豪美新材上述違規(guī)行為負有重要責任。
鑒于上述違規(guī)事實及情節(jié),依據本所《股票上市規(guī)則(2023年 8 月修訂)》第 13.2.3 條和《上市公司自律監(jiān)管指引第 12 號——紀律處分實施標準》第十九條的規(guī)定,經本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議通過,本所作出如下處分決定:
一、對廣東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二、對廣東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董衛(wèi)峰,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陳濤給予公開譴責的處分。
2023年1至6月份,豪美新材的營業(yè)收入構成為:鋁型材銷售占比91.41%,門窗幕墻銷售占比7.0%,門窗幕墻安裝占比1.39%,其他占比0.2%。
豪美新材的總經理、董事長均是董衛(wèi)峰,男,53歲,學歷背景為大專。
道達號(daoda1997)“個股趨勢”提醒:
1. 近30日內無機構對豪美新材進行調研。
每經頭條(nbdtoutiao)——地方生態(tài)環(huán)境局負責人口中的“綠色園區(qū)”,企業(yè)竟當著督察組的面編造謊言……
(記者 王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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