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01 18:24:41
9月1日,成都市住建局等四部門發(fā)布《關于優(yōu)化成都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shù)認定標準的通知》,從即日起,居民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成都市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成都市名下無成套住房的,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銀行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zhí)行住房信貸政策。
來源:成都發(fā)布官微
此前的8月30日,廣州和深圳率先官宣“認房不認貸”;8月31日,江蘇、武漢、中山、惠州、東莞等地紛紛宣布開始執(zhí)行“認房不認貸”;9月1日,廣東江門官宣實施“認房不認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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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片來源:每經(jīng)記者 張建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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