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6 21:20:42
珠海冠宇6月26日公告,近日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關于東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簡稱“ATL”)以專利侵權為由起訴公司的起訴狀等相關材料。原告ATL稱公司生產(chǎn)和銷售的相關產(chǎn)品侵害了其ZL201621315077.9和ZL201210294046.X號專利的專利權,并據(jù)此請求法院判令公司立即停止制造、使用、銷售、出口涉訴專利相關的電芯產(chǎn)品,賠償原告經(jīng)濟損失及為制止侵權行為而產(chǎn)生的合理費用,承擔相應的訴訟費用等。前述共計2個案件,每個案件訴請的賠償金額為1100萬元,合計共22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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