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09-25 22:36:33
每經編輯 黃勝
“致富之路千萬條,遵紀守法第一條”,兩個零零后年輕小伙不愿通過勤勞致富,卻想著走邪門歪道撈錢,最終踏上了牢獄快車道。日前,泰山區(qū)法院一審審結一起偽造貨幣罪案件,依法判處兩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年,追繳違法所得并沒收偽造貨幣及作案工具。
被告人王某,2000年出生,被告人周某,2002年出生,二人均為初中肄業(yè)。2021年,王某和周某商量著想法子弄點錢花,又不想費力工作,遂將主意打到了偽造貨幣上。二人共同出資,通過網(wǎng)絡尋找到傳授偽造貨幣技術的“師傅”,專門到河南拜師學藝并購買了工具和原材料。同年5月至8月,兩人租賃某房屋作為據(jù)點開始偽造貨幣,并將部分偽造的貨幣出售。2021年8月20日,公安機關將二人抓獲歸案并繳獲作案工具一宗,搜出84張2005版20元面值半成品紙幣,面額合計1680元;867張2005版百元面值的紙幣,面額合計86700元。以上紙幣經中國人民銀行泰安市中心支行鑒定均為假幣。另查明,王某通過偽造貨幣非法獲利6000元,周某通過偽造貨幣非法獲利8000元。
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劉國梅 攝(圖文無關)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王某、周某偽造貨幣數(shù)額特別巨大,破壞金融管理秩序,其行為均已構成偽造貨幣罪。鑒于二人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后,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實,系坦白,認罪認罰,并系初犯、偶犯,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前述判決。
偽造貨幣罪是指違反國家貨幣管理法規(guī),仿照貨幣的形狀、色彩、圖案等特征,使用各種方法非法制作出外觀上足以亂真的假貨幣,破壞貨幣的公共信用,擾亂金融管理秩序的行為。假幣在社會上流通,還會讓他人遭受財產損失?!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七十條規(guī)定:“偽造貨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偽造貨幣集團的首要分子;(二)偽造貨幣數(shù)額特別巨大的;(三)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牢記法律紅線不能觸碰,幻想不勞而獲,妄圖通過制造假幣獲取非法利益的,必將受到法律嚴懲。此外,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如果收到了假幣,也應當及時上繳銀行或公安機關,避免假幣在市場上繼續(xù)流通擴大危害。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泰安市泰山區(qū)人民法院
封面圖片來源:每日經濟新聞 劉國梅 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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