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jīng)濟新聞 2021-06-06 13:20:05
每經(jīng)編輯 畢陸名
員工請事假是在再正常不過的事情,若未獲批擅自離崗出事故,這種情況算不算工傷,來看看這則案例是如何判決的。
據(jù)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官網(wǎng)披露的一則判決書顯示,倪某某系公司的員工。
2014年5月26日上午8時許,倪某某在上班期間以“家中有事”為由向車間主任作口頭請假,后即騎電動車離開,前往藻溪鎮(zhèn)三岙村其父親家里。2014年9時30分,途經(jīng)龍港鎮(zhèn)三峰村九龍生態(tài)園前路段時發(fā)生交通事故,并造成倪某某受傷。該交通事故經(jīng)蒼南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倪某某負次要責任。
蒼南縣人社局于2014年8月29日受理倪某某的工傷認定申請,經(jīng)調查后,蒼南縣人社局認為倪某某請假未獲批準,且在上班期間因本人私事外出而發(fā)生交通事故傷害,不屬于工傷。
倪某某不服而提起本行政訴訟。
一審判決:經(jīng)請假后前往其父親居住地的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傷害,屬于合理時間、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人社局不認工傷錯誤
一審法院認為,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的規(guī)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應認定為工傷?!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是在被訴行政行為作出前開始施行,適用于本案。根據(jù)該規(guī)定第六條第(二)項的規(guī)定,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在合理時間內往返于工作地與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屬于《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第(六)項規(guī)定的“上下班途中”,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本案中,倪某某經(jīng)請假后前往其父親居住地的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傷害,屬于上述規(guī)定的在合理時間、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發(fā)生。據(jù)此,蒼南縣人社局作出不予工傷認定事實不清,證據(jù)不足。倪某某請求撤銷該行政行為并責令蒼南縣人社局重新作出認定,理由充分,應予支持。
據(jù)此判決:1.撤銷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于2014年10月23日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2.限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本判決生效后三十日內對倪某某的工傷認定申請重新作出認定。
公司上訴:一審判決錯誤,請求改判駁回倪某某的訴訟請求
公司訴稱:1.倪某某口頭請假未獲批準即擅自離開單位,途中遭受交通事故傷害不應認定為工傷。2.倪某某在請假時并未說明回其父母家中,原審判決認定其在回父母家途中受傷,缺乏事實根據(jù)。請求改判駁回倪某某的訴訟請求。
二審判決:下班是指規(guī)定工作的結束或通過單位準假的方式視為結束,在請假未獲批準的情況下擅自離開單位,不屬于下班,不能認定為工傷
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本案的爭議焦點是倪某某是否未經(jīng)批準擅自離開單位、倪某某的受傷是否屬于工傷等問題。綜合各方意見,本院認為:1.根據(jù)公司提交的倪某某出具的保證書,可以證實倪某某在請假未獲批準后擅自離開單位的事實。倪某某主張其在公司的脅迫下出具該保證書,缺乏證據(jù)證實,本院不予采信。本院對其他證據(jù)的認證意見與原判一致,據(jù)此認定的其他事實與原判無異。2.一般而言,下班是指規(guī)定工作的結束或通過單位準假的方式視為結束。倪某某在請假未獲批準的情況下擅自離開單位,不屬于下班。因此,倪某某在離開單位途中受到交通事故傷害,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guī)定的認定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情形。
綜上,本院認為,蒼南縣人社局作出被訴不予工傷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符合法定程序。原判認定倪某某在上下班途中受傷,并據(jù)此撤銷被訴不予工傷認定、責令蒼南縣人社局重新作出認定錯誤,本院予以糾正。公司的上訴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倪某某不服,向浙江高院申請再審。
高院裁定:在請假未獲批準的情況下擅自離開單位,不屬于下班,在離開單位途中受到的交通事故傷害不屬工傷
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經(jīng)審查認為:本案結合蒼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對倪某某、黃某某分別所作的調查筆錄的內容以及公司提交的由倪某某出具的《保證書》的記載,可以認定再審申請人倪某某在請假未獲批準后擅自離開單位的事實。再審申請人倪某某申請再審時稱涉案《保證書》系其被脅迫簽署并非其真實意思表示,但并未提供充分證據(jù)予以證實,其該主張本院不予采信。再審申請人倪某某在請假未獲批準的情況下擅自離開單位,不屬于下班。據(jù)此,再審申請人倪某某在離開單位途中受到的交通事故傷害,不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規(guī)定的應予認定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情形。二審判決撤銷一審判決、駁回倪某某的訴訟請求,并無不當。再審申請人倪某某申請再審的理由均不成立。
綜上,再審申請人倪某某的再審申請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guī)定的情形。裁定如下:駁回再審申請人倪某某的再審申請。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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