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網(wǎng) 2020-02-12 17:58:57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當?shù)貢r間12日,日產(chǎn)汽車公司在橫濱地方法院正式對其前董事長卡洛斯·戈恩提起民事起訴,要求其賠償100億日元(約合人民幣6.4億元)。
據(jù)日本放送協(xié)會(NHK)12日報道,日產(chǎn)公司控訴戈恩長期行為不當,對公司造成了巨大損失。其不當行為包括非法支出公司資金、無償使用海外住宅以及私自使用公司的噴氣式飛機。
日產(chǎn)方面還表示,據(jù)社內(nèi)調(diào)查結果顯示,戈恩不當行為所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350億日元(約合人民幣22億元)。
此前,戈恩因受到瞞報巨額個人收入、挪用公司資金等指控,曾兩度被捕,繳納巨額保證金后獲得保釋,隨后在位于日本東京的寓所內(nèi)受到嚴密監(jiān)控,原定于今年4月在日本受審。
就在今年1月30日,日本檢察機關取得一份對戈恩的新逮捕令,理由是他保釋期間逃離日本違反移民管控法律。日本檢察機關當天還取得對另外三名男子的逮捕令,懷疑他們幫助戈恩逃離日本。
在戈恩出逃后,國際刑事警察組織隨即向其發(fā)出紅色通緝令,同時指控戈恩妻子涉嫌作假證。由于日本與黎巴嫩沒有引渡條約,黎巴嫩代理司法部長阿爾貝·塞爾漢曾表示,黎巴嫩不大可能向日本移交戈恩。依據(jù)黎巴嫩法律,黎巴嫩公民如果涉嫌犯罪,有權在本國受審。
戈恩今年1月也再次聲稱他在日本被關押和訊問期間曾受到“殘酷”對待。對此,日本法務大臣森雅子則表示“絕不接受”,稱日本司法制度保護“基本人權、程序正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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