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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副局長的荒誕史……

每日經(jīng)濟新聞 2019-12-16 19:16:37

每經(jīng)記者 陳嘉偉    每經(jīng)編輯 王朋    

出事之前,蘭東明的職務是西安市市場監(jiān)管局副局長,在今年一眾陜西落馬官員里,其職位不算顯赫,故事卻足夠豐富。

蘭東明事發(fā),源于一起涉黑案件,他在其中充當“保護傘”角色。隨著案件的審理,其收受陜北富豪、恒源集團法人代表孫俊良5萬歐元的荒誕劇,亦浮出水面!

當然,當年滿城風雨的《華商報》大戰(zhàn)“夏威夷水上王國”,蘭東明身影隱現(xiàn),也是不得不提的橋段。

遑論其數(shù)年前與秦嶺相關的幾宗荒誕事。

在蘭東明身上,有著太多的標簽,隨著他的“主動供述”,一一為人所知曉……

01

蘭東明落馬之初,并無多少輿論波瀾。

今年1月底,西安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正式掛牌成立。原食藥監(jiān)副局長蘭東明,轉任該局副局長。

時隔不久,其作為領導班子成員,參加了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新春后的第一次黨委會,之后再無公開消息。

局里的工作人員,也絕少見過這位副局長,多以為其行事“低調(diào)”所致。

是否真的“低調(diào)”,現(xiàn)在已無從考證,但其身影少有出現(xiàn)在工作單位的原因,現(xiàn)在已經(jīng)明了。

據(jù)《裁判文書網(wǎng)》本月初發(fā)布的刑事判決書顯示,今年3月,西安市紀委監(jiān)委第十紀檢監(jiān)察室,在調(diào)查“西安市公安局9·18專案組偵辦李梁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案”中,發(fā)現(xiàn)蘭東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遂對其立案并采取留置措施。

一晃大半年,本月初,靴子落地!

西安市紀委監(jiān)委正式發(fā)布蘭東明被“雙開”的信息。

在這份通報中,除違規(guī)收受禮金、購物卡;非法收取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等違紀違法行為外,蘭東明還存在違法干預司法活動,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充當“保護傘”等問題。

圖片來源:每經(jīng)記者 陳嘉偉 攝

尤其是干預司法、介紹賄賂,在今年陜西落馬官員的表述中,尚屬首次提及。

粉巷君注意到,在今年上半年,西安市公安局搗毀了一個以李梁、李博為首的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該組織“長期把持基層政權、為害一方”,今年6月初公安系統(tǒng)曾向社會征集其違法犯罪線索。

這位“李梁”與9.18專案組偵辦的那位李梁是否同一位,想必有不少人知曉……

而能夠充當“保護傘”,蘭東明能量不小。

68年生的蘭東明,39歲出任長安區(qū)副區(qū)長,任職6年后,再獲晉升,成為長安區(qū)委常委、副區(qū)長。

2016年,蘭東明從長安區(qū)領導崗位調(diào)離,前往西安市食藥監(jiān)局工作,擔任副局長。

誰能想到,當年在升任長安區(qū)委常委時表態(tài)“不辜負人民期望”,堪堪不過十余載,蘭就轉身成了一撮惡人的“依靠”。

02

被留置的蘭東明,很快主動交代了一件“組織尚未掌握”、但讓人匪夷所思的事情。

據(jù)其供述,在2012年,陜西恒源煤電集團有限公司(現(xiàn)用名陜西恒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恒源集團)法人代表孫俊良,為讓其在土地定金退還一事上提供幫助,給自己送了5萬歐元。

這本是一件荒唐事。

陜北富豪孫俊良在房地產(chǎn)開發(fā)上的“運氣”不算太好。

2011年1月30日,恒源集團以6.15億元,競得長安區(qū)98.85畝的商住用地,并向國土長安分局繳納定金7880萬元。

僅僅幾天后,西安出臺房地產(chǎn)調(diào)控政策,自認受到影響的恒源集團,提出解除合同并要回定金。被拒絕后,恒源集團將西安市國土局訴至西安市仲裁委。

雖然相信自己會贏,但孫俊良擔心的是,長安區(qū)屆時會不執(zhí)行仲裁結果。

這種可能不是沒有。時任長安區(qū)國土局局長稱,當時分管國土工作的副區(qū)長蘭東明,曾向自己說過,“一定不能退錢”。

惴惴不安的孫俊良,只能尋求蘭東明的“幫助”。

在第一次沒有得到明確表態(tài)后,孫再次約見。細心”的他此次做了萬全準備——因怕送大捆人民幣被拒收,孫俊良找朋友借了5萬歐元,并專門兌換成100張500元面額的紙幣,原因是“體積小,價值大”。

稍加推辭后,蘭東明收下了孫某5萬歐元的“心意”。

此后,蘭東明一改之前的態(tài)度,在區(qū)長辦公會上表示,尊重法律,執(zhí)行仲裁裁決。恒源集團也順利拿到退還的定金……

企業(yè)按照正常流程申請退款,卻擔心勝訴后被“賴賬”,無奈之下只能花錢買平安。這樣的操作,讓人讀來著實驚心、痛心。

03

上面說的都是“桌子下”的事兒,隨著案件審理,才得以浮出水面……

而2014年那件事,滿城風雨,蘭東明亦牽扯其中,怕是西安人都知道。

那年夏天,幾個在“夏威夷水上王國”樂園打工的學生,因被拖欠工資,找到《華商報》反映情況。

記者采訪過程中遭到謾罵與推搡,遂將相關情形發(fā)到朋友圈。

樂園負責人當晚奔赴報社“理論”,或許是“虎”慣了,或許是不好停車,該負責人將自己的遼K牌照車輛,堵在了報社門口……

“沉默”一天后,該報用三個整版,對“王國”做了一番大起底——除了一份“打井”申請,這個號稱投資2個億的樂園,是個徹頭徹尾的“黑項目”。

如此體量的項目,卻游離于法律之外?期間諸多勾連,呼之欲出。

很快,作為當時長安區(qū)分管國土工作的蘭東明,因?qū)椖窟`法占地監(jiān)管、糾正不利負有領導責任,被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偌大的違規(guī)水上樂園看不見,秦嶺腳下的別墅,蘭東明亦看不見。

2014年5月13日,秦嶺違建別墅首次被中央批示。

同年10月,帶有嚴厲批評的重要批示,再次轉到陜西省、西安市。

面對央視的鏡頭,蘭東明擲地有聲,“長安區(qū)已經(jīng)處理一百多個干部,就是涉及到方方面面責任沒有盡到,才造成這種違法局面。”

沒盡到責任的當然也包括蘭東明,被給予行政記大過的處分,可謂打臉……

俱往矣!

最近,法院在對蘭東明的審理過程中,認為其有自首情節(jié),自愿認罪,并退繳全部贓款且真誠悔罪,可以依法對其減輕處罰。

但同時提出,蘭東明曾因領導責任被西安市監(jiān)察局給予兩次行政處分,故不宜適用緩刑——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又七個月,并處罰金十五萬。

兜兜轉轉,這位行徑荒誕的副局長,終于迎來了應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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