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2-10 18:33:17
據(jù)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號,2019年12月10日,廣東省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陜西省委原常委、秘書長錢引安受賄案,對被告人錢引安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百萬元;對錢引安受賄所得贓款及其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錢引安當庭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經(jīng)審理查明:2001年至2017年,被告人錢引安在職期間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相關(guān)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折合人民幣共計6313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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