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客戶端 2019-02-27 19:35:39
名義上經(jīng)營房屋租賃中介業(yè)務,背地里通過語言威脅、辱罵、騷擾等方式強迫被害人交納額外費用、制造客戶“違約”等途徑非法獲利,不少人都遇到過這樣的“黑中介”。近期,北京集中宣判了一批“黑中介”,對他們處以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至七年,并處以罰金。
圖片來源:攝圖網(wǎng)
“日前,北京市朝陽區(qū)人民法院對四起房屋“黑中介”人員敲詐勒索案件公開宣判,21名不法中介人員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至七年,并處罰金一萬元至七萬元。”記者從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眾號了解到。
北京法院于近期集中宣判了一批涉惡案件36件143人。其中“黑中介”敲詐勒索案件正是與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典型代表。名義上經(jīng)營房屋租賃中介業(yè)務,背地里通過語言威脅、辱罵、騷擾等方式強迫被害人交納額外費用、制造客戶“違約”等途徑非法獲利,這種“黑中介”令不少人在現(xiàn)實生活中深受其害。
這四起敲詐勒索案件被告人的作案手段類似,均是通過簽訂租賃合同收取被害人租金、押金等費用,后以語言威脅、騷擾、限期搬離等軟暴力方式強迫被害人繳納各種額外費用;或者編造各種借口以高額違約金、不給水電卡、語言威脅等方式強迫被害人退租,并不予退還被害人租金、押金等費用;或者制造合同“陷阱”,迫使多名被害人主動違約,從而非法獲取被害人先行支付的保證金、押金等錢款。如劉某等七人敲詐勒索一案,25名被害人被強行收取或者因“違約”被強行扣除的錢款共達人民幣30萬余元。
人民網(wǎng) 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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