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9-01-10 21:35:20
每經記者 王小璟 每經實習編輯 易啟江
浙江“女首富”周曉光掌控的新光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光控股)的債務危機仍在延續(xù)。
1月10日,新光控股發(fā)布公告稱,“16新光01”無法按期兌付。資料顯示,“16新光01”發(fā)行金額為15億元,債券余額為1億元;債券期限為3年,在存續(xù)期內第1年末、第2年末分別附加投資者回售選擇權和發(fā)行人調整票面利率選擇權;當期票面利率為7.5%。兌付日為2019年1月14日。
新光控股表示,由于受宏觀降杠桿、銀行信貸收縮、民營企業(yè)融資困難等多重因素影響,該公司流動性出現(xiàn)問題,截至目前,該公司已經發(fā)生多筆債券違約,償債壓力很大,導致新光控股未能按時償付“16新光01”本金及利息。
此前,新光控股在公告當中表示,截至1月7日,公司尚未披露的未能清償的已到期債務累計金額高達21.17億元,包括一級子公司新光圓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屬子公司逾期借款20.47億元,一級子公司浙江新光飾品股份有限公司逾期借款7000萬元。
新光控股披露的債權人當中,不乏知名金融機構,包括中信信托有限責任公司、光大興隴信托有限責任公司、恒豐銀行杭州分行、中國光大銀行寧波分行、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義烏分行等。
新光控股表示,違約債務規(guī)模進一步加大,造成公司融資環(huán)境更加惡化,可能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財務狀況及償債能力產生不利影響。
同時,公司稱正積極采取措施,抓緊擬定化解債務違約的方案,與債權人積極溝通,如有進展,將按照規(guī)定及時披露相關信息。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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