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12-17 22:35:50
“17永泰能源CP007”發(fā)行總額為10億元,債券期限365天,本計息期債券利率為7%,原定兌付日為2018年12月15日,提前到期日為2018年8月1日。
每經記者 王小璟 每經實習編輯 易啟江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12月17日晚間,上海清算所公告稱,截至今日日終,仍未收到“17永泰能源CP007”付息兌付資金,無法代理發(fā)行人進行本期債券的付息兌付工作。
事實上,“17永泰能源CP007”此前觸發(fā)交叉違約,已經提前到期,構成實質違約。
7月31日,光大銀行作為召集人召開了“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七期短期融資券第一次持有人會議”,并于8月公告了《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第七期短期融資券2018年度第一次持有人會議決議的公告》。
根據相關議案表決結果,“17永泰能源CP007”應于持有人會議次一工作日(8月1日)立即到期,構成實質違約。
“17永泰能源CP007”發(fā)行總額為10億元,債券期限365天,本計息期債券利率為7%,原定兌付日為2018年12月15日,提前到期日為2018年8月1日。
目前永泰能源已經發(fā)生多起債券違約事件。Wind統(tǒng)計顯示,永泰能源共有16只債券違約,總違約余額為142.3億元。主要是部分債券到期未能兌付,觸發(fā)了公司存續(xù)期內的多只債券募集說明書中披露的“交叉保護條款”,從而引起其他多只債券提前到期而出現(xiàn)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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