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 2018-11-09 08:47:33
中弘股份成為A股首家“1元退市股”,根據(jù)三季報披露,截至2018年9月底,除了控股股東中弘卓業(yè)集團、1家投資公司、2名自然人外,中弘股份的前十大股東中,其他6家全部為公募基金、券商資管計劃,合計持股比例高達25.88%。今年三季度,廣東海帆投資和劉文婧新進入中弘股份前十大股東序列。
圖片來源:攝圖網(wǎng)
深交所11月8日晚間做出決定,確定了中弘股份因連續(xù)20個交易日股價低于票面值(1元)退市,成A股第一家“1元退市股”。
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了解到, 11月6日深交所召開聽證會,聽取公司現(xiàn)場陳述及申辯意見,獲取更全面審核信息,同時向當事人明確表示作出終止上市決定所依據(jù)的事實及規(guī)則條款,確保退市審核程序合法合規(guī),市場主體的參與權、知情權得到有效保障。
11月8日晚間,深交所依法依規(guī)作出中弘股份股票終止上市決定,宣布中弘股份成為首家因股價連續(xù)低于面值而被強制終止上市的公司。深交所表示,退市決定尊重市場化選擇結果,規(guī)則依據(jù)客觀明確。根據(jù)相關規(guī)則,中弘股份將自2018年11月16日起進入退市整理期,交易期限為30個交易日,證券簡稱將變更為“中弘退”。在退市整理期屆滿后的四十五個交易日內,進入全國中小企業(yè)股份轉讓系統(tǒng)進行掛牌轉讓。
2018年以來,中弘股份陸續(xù)披露業(yè)績大額虧損、多項債務逾期、主要項目停工等重大風險事項,投資者通過市場化行為表達對公司投資價值的判斷。
2018年8月15日,公司股票收盤價首次低于面值(1元),期間雖經歷和加多寶的“重組”糾葛短暫“脫險”。但在9月13日至10月18日,公司股票連續(xù)二十個交易日收盤價均低于股票面值。
此前中弘股份披露逾期債務本息達78.16億元。截至10月30日,中弘股份及下屬控股子公司累計逾期債務本息合計金額為78.16億元,全部為各類借款。
證券時報·e公司記者查詢阿里拍賣平臺發(fā)現(xiàn),中弘股份評估價30.67億元的不良債權,正被以25億元的起始價拍賣,競價時間為11月10日至11月11日,目前尚未開始。拍賣信息顯示,截至10月31日,標的債權本金25億元,債權利息(含罰息)及違約金8.64億元,合計33.64億元。該筆債務抵押資產為位于北京東四環(huán)的中弘大廈,質押資產為北京中弘地產有限公司100%股權。
此外,海南省??谑兄屑壢嗣穹ㄔ簩⒂?2月1日10時至12月2日10時止,對中弘股份旗下24套、總評估價超過9000萬元的商鋪進行拍賣。本次拍賣的被執(zhí)行人是海南日升投資有限公司,海南日升也是中弘股份全資子公司。
此前9月30日,中弘股份與地方AMC公司國厚資產,中植系旗下中泰創(chuàng)展簽署經營托管協(xié)議,約定由宿州國厚對其實施托管經營,并進行債務重組,提供流動性支持。
作為中弘股份經營托管方的國厚資產表示,國厚資產并非中弘股份的新股東或“接盤人”,其介入中弘股份是作為經營托管人的角色,為中弘股份違約風險化解提供專業(yè)的債務重組等金融服務。中弘股份退市不影響國厚資產繼續(xù)按照既定步驟進行不良資產債務危機處置。
深圳聚灃資本管理有限公司總經理余愛斌表示,中弘股份的退市,表明A股市場的優(yōu)勝劣汰機制得到強化,這是市場規(guī)范化的表現(xiàn),投資者將更加重視上市公司的內在基本面,而不是一窩蜂地炒題材,沒有業(yè)績支撐的題材概念炒作今后將“寸步難行”。與此同時,與退市相關的投資者利益維護機制也要建立起來,做好退市之后的“善后”工作。
根據(jù)三季報披露,截至2018年9月底,除了控股股東中弘卓業(yè)集團、1家投資公司、2名自然人外,中弘股份的前十大股東中,其他6家全部為公募基金、券商資管計劃,合計持股比例高達25.88%。其中招商財富-招商銀行-增富1號專項資管(下稱增富1號)持股最多,9月底持有8億股,持股比例為9.54%。此外,招商財富-招商銀行-硅谷天堂2號專項資管計劃還持有1.63億股,占比1.95%。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三季度,廣東海帆投資和劉文婧新進入中弘股份前十大股東序列。相較于二季度末股東數(shù)量,公司三季度股東戶數(shù)增加了2.8萬戶。
9月27日,中弘股份曾公告稱,增富1號將在告知日起15個交易日后的六個月內,通過集中競價交易、大宗交易,減持中弘股份合計不超過總股本的2%和4%。按照上述時間推算,停牌前增富1號并無機會脫身。
根據(jù)規(guī)定,中弘股份退市后仍可掛牌轉讓,公司仍需履行信披義務。深交所將督促公司充分披露股票終止上市后投資者辦理股份確權、登記和托管的安排,公司聯(lián)系方式和了解公司信息的途徑,以保障投資者權益。
豐嶺資本董事長金斌表示,退市在A股市場已不是首次,A股市場未來需要更加規(guī)范化、法制化,退市不是“權宜之計”,而是為了讓市場的體制機制更加科學有效,更有利于體現(xiàn)“三公”原則。
證券時報記者 童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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