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東樹 2017-02-16 08:50:10
目前的新能源發(fā)展面臨巨大的瓶頸。北京是新能源電動車的發(fā)展主力市場,但今年的北京新能源6萬臺,相對16年沒有增量。
一則題為《京津冀及周邊地區(qū)2017年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見稿)》的網傳文件備受關注。其中提出北京市9月底前出租車全部更換為電動車,其他城市力爭2017年年底前一半出租車更換為電動車。我感覺這樣的從北京私人購買的全面電動化到出租的電動化等政策是有可能逐步推進的。
1、政策的治理霧霾力度超強
去年冬天以來的華北地區(qū)霧霾嚴重,政府的治理霧霾力度超強,不管是否直接導致霧霾的核心因素,政府務求不能放過能控制的一切因素,確保霧霾影響降低。今天開始北京限制國三以下車輛。本來路權是國家的規(guī)定的基本權利,但北京直接對國二以下車型限制,這樣的措施也是對治理霧霾有一定的意義的。
今天起,北京市將對北京市及外埠的國一國二排放標準輕型汽油車,實施五環(huán)路(不含)以內道路工作日限行。對于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進入限行區(qū)域道路行駛的,公安交管部門按照相關法律規(guī)定,給予罰款100元、每4小時計罰一次。外地車輛在北京也是要按地方標準執(zhí)行的。這樣的措施的確對改善老舊車輛的排放有一定意義,直觀感受的污染小了。而背后的邏輯意義也是地方政府的制霾力度超強,措施超出一般判斷。
2、城市出租全部更換電動車的擔憂逐步化解
前期的北京和山西太原的出租快速置換成電動車,前兩年由于產品不完善帶來一定的問題。尤其是前期的電動車的而續(xù)航里程短,冬天電池衰減嚴重等,都是早已知道的問題。甚至連離地間隙小、空調暖風效率問題也是我們很多廠家設計人員早已研究關注并著力解決的事情,因此未來的華北2+26的城市更換電動車不會出現太嚴重的這樣的問題。
3、出租的更新實際也是對新能源的支持
目前的新能源發(fā)展面臨巨大的瓶頸。北京是新能源電動車的發(fā)展主力市場,但今年的北京新能源6萬臺,相對16年沒有增量。很多行業(yè)人士也對市場潛力比較焦慮,我也是考慮是否應該及早開拓小型電動車市場的問題。但小型電動車的技術提升慢,對產業(yè)的拉動效果小,因此還是應該把A級電動車有力的推動一下。這樣的出租更新電動車的好主意不是我們提的,但感覺是可以推動的。
從上面看,2017年北京有6萬臺出租改電動,估計也是北京人的事情。而其他四個省市的出租是18萬臺,而這些省的出租主要是大中城市的出租,更新一半也是在6-7萬臺水平,總體估計也是今年有13萬的此政策出租增量。這樣的增量對16年的33萬臺的新能源車總量,也是40%的增量,確保了17年的新能源乘用車的較快增長。而且如果這幾個城市的出租都是電動化,其他省市也會有一些跟隨效應,對新能源車的發(fā)展將是較大的促進。
記得去年底我們去山西調研,當時有山西的小業(yè)主就說想換電動車,總送貨,其中大部分是短途行駛,路邊充電樁也挺多,想換成電動車和出租湊熱鬧充電,應該很便利。我當時就感慨,公共設施上來了,百姓自然知道算賬,哪個經濟利益合適就用哪個,這樣的出租推動的思路也是很好的。
4、出租的電動化還是指標加利益引導為好
從山西的出租更新電動車看,問題還是有一些的,但政府要有真金白銀的支持,出租公司要有一定的責任分擔,司機要有一定的利益平衡。同時對滴滴等網約車平臺也要有一定的制約,這樣的新能源才能從用車到配套設施的普及逐步到位,然后消費者認可,實現逐步的推進過程。
5、特殊保障應該跟上
京津冀霧霾治理的重點城市的環(huán)保改善是多元化的措施體系。出租是城市交通的重要保障,尤其是大雨等特殊天氣下出行應該有效的保障,否則社會問題也較嚴重,因此應該有一定的托底保障。比如大雨情況下的電動出租出行應該有保險保障,讓社會保險保證出租萬一電池出問題的損失賠償等問題。出租司機也是小本生意,有了保障,很多事情就簡單了。實際現在的電動車的安全問題應該已經考慮的很充分。但廠家保障的消費者認可度差,還是要有社會托底。
總體看,隨著新能源車發(fā)展進入產品可靠性大幅提升的新階段,很多市場的推動需要政策的引導,這對行業(yè)發(fā)展和消費信心的樹立都是有意義的。我覺得網傳的2+26個城市的出租電動化逐步更新的方式是有可能的,但首先是社會保障體現的完善。新能源車發(fā)展的潛力巨大,市場和政策的互動推動,必然推動新能源車的更快更好發(fā)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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