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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70年產權取消? 業(yè)內稱傳言為推高房價

邦地產 2016-01-03 22:53:33

據說2016年第一條狂刷地產界的流言是“2016年經濟適用房和限價房不再新建!”但取消70年土地年限真的能成行嗎?

每經編輯 王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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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載于“邦地產”微信公眾號real-estate-circle)

“2016年經濟適用房和限價房不再新建!一手房80%已封盤停售,很多樓盤都已漲價30%!”

這兩天的微信朋友圈到處都在傳這樣一個消息。搞得很多朋友都跑來問邦爺,取消70年土地年限是真的嗎?

取消70年限:為什么注定只能是傳言

面對這樣的傳言,邦爺真的只有呵呵了。因為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公告中表示,中國將鼓勵房地產開發(fā)商降低房價,以消耗一部分庫存。國家將推動地產商的整合,并鼓勵他們改變自己的營銷策略,并撤銷對房屋所有權過時的限制。

大家看清楚啊,官方說的是“要取消過時的限制性措施”,而不是“撤銷房屋所有權過時限制”。

而“永久產權“的說法顯然是誤讀。屋產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屬于個人產權,是私有財產權的一種,得到《憲法》保護。根據《物權法》第六十四條,私人對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產工具、原材料等不動產和動產享有所有權,其年限是永久的。

我們一般說的40年、50年、70年的設限是土地使用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982)規(guī)定,中國土地實行公有制,分為“國家所有,即全民所有”和農村“集體土地所有”兩種形式。土地使用權在出讓時根據開發(fā)類型分為不同的使用年限,民用住宅用地權屬年限最高為70年,工業(yè)用建筑用地和綜合類用地最高為50年,商用建筑用地最高為40年。

因此,在土地私有化之前,取消70年的土地使用權是毫無可能的。

謠言發(fā)布的險惡用意:賣掉那些賣不出去的房子!

優(yōu)淘城總裁薛建雄認為,這就是開發(fā)商為了賣房子做的宣傳!“過去有些房子不好賣,土地使用權已經用掉了五年、十年,現在就擔心購房者因為產權只剩下三四十年而不買他的房子。還有比如房產權還有67年的房子賣三萬,而剩下58年的房子原先只敢賣兩萬,現在市場火爆之后,兩萬多的也想賣三萬塊,所以會做這樣的宣傳。”

邦爺也注意到了,上述取消70年使用權限的傳言,主要都是中介在傳。他們的用意當然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了。放那么勁爆的消息,無非是因為房子不好賣,想多賺點傭金回家過年。

要提醒的是,買房之前一定要仔細確認使用年限的問題,因為《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guī)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的,自動續(xù)期。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后的續(xù)期,依照法律規(guī)定辦理。”至于續(xù)期是有償還是無償,《物權法》中并未明確規(guī)定。但是《土地法》上寫著,土地使用到期限得繼續(xù)交錢。兩個法中一個告訴你可以有權利繼續(xù)住,另一個法告訴你再交點錢,交多少錢,續(xù)多長時間,卻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

不過,取消房屋所有權限制更重要的是為不動產登記開路。不動產登記制度有兩個功能:一是明晰和保護產權,二是便利和保障交易。不動產統(tǒng)一登記的實施意味著中國將形成一套獨立的、全國聯網的不動產登記系統(tǒng)和制度,這套系統(tǒng)是今后房產稅全面征收的基礎,并將對未來的房地產調控手段產生影響。

關于產權,還有很多待完善的法律法規(guī)和細則,不過,70年土地使用權的取消,在眼下是看不到可能性了。

 

編輯:王婷婷 審核:楊羚強 終審:蔡戰(zhàn)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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