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智庫 2013-03-26 16:28:01
瑞士銀行為海外客戶(及實體)保密資產的制度,不斷面臨來自全球的壓力,即瑞士銀行變成了黑錢的'避風港'。
每經編輯 趙慶
瑞士銀行為海外客戶(及實體)保密資產的制度,不斷面臨來自全球的壓力,即瑞士銀行變成了黑錢的'避風港'。瑞士聯(lián)邦委員會(瑞士政府決策體的最高機構)已要求聯(lián)邦財政部(FDF)提交咨詢草案:從2013年開始,銀行(以及金融機構)不能從客戶那里接受尚未繳納稅金的資產,俗稱黑錢。
經常被指責為來自印度和其他國家的“黑錢”(即“尚未納稅的資產”)提供安全避風港的瑞士,提出了一項新法案,以防止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接受“黑錢”,并制定了更嚴格的“盡職調查”(Due Diligence)制度。
瑞士聯(lián)邦委員會(瑞士政府決策體的最高機構)已要求聯(lián)邦財政部(FDF)提交咨詢草案:從2013年開始,銀行(以及金融機構)不能從客戶那里接受尚未繳納稅金的資產,俗稱黑錢。
這一決定是由聯(lián)邦委員會在2012年12月14日的會議上提出的。因為在此之前,瑞士銀行為海外客戶(及實體)保密資產的制度,不斷面臨來自全球的壓力,即瑞士銀行變成了黑錢的“避風港”。在印度也一樣,瑞士銀行涉嫌秘藏黑錢的問題,一直是政治辯論的主要議題。
自經過修訂的稅務條約生效后,瑞士和印度兩國間的未納稅資產以及和洗錢有關的活動,需要有足夠的銀行信息共享規(guī)則。瑞士聯(lián)邦委員會在一份聲明中指出,“我們正在加緊努力,以打擊濫用漏洞進行洗錢及逃稅的行為……隨著修訂的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簡稱FATF)的計劃,未來嚴重的稅務犯法行為,將被視為洗錢的犯罪事件。金融中介機構如果懷疑洗錢的賬戶,應該立刻報告瑞士洗錢舉報辦公室(MLROS)。”
聯(lián)邦委員會還表示,進行磋商的咨詢草案內容,與修訂的打擊洗黑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的建議,都已經被排上了時間表。“與此同時,聯(lián)邦委員會將授命聯(lián)邦財政部(FDF)組成一個專家小組,制定長期的金融基礎市場戰(zhàn)略方向。”
面對全球打擊瑞士銀行的秘密賬戶,作為黑錢安全避風港瑞士的銀行家也不是等閑之輩,哪里就肯坐以待斃?“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他們?yōu)閬碜杂《群推渌麌业母缓纻兿氤隽艘粋€奇招--提供一千瑞士法郎面鈔和保險箱的銷售。
瑞士銀行所提供的這種保險箱,可以被用來藏匿黃金、鉆石、以及貴重物品,比如名畫和其他藝術作品……很顯然,一旦瑞士與外國政府簽署銀行信息互換條約,保險箱的作用就大了。因為銀行家們告訴他們的高端客戶,瑞士與印度及其他國家的銀行信息交換條約,大多數是有關客戶的資金、儲蓄、存款和投資賬戶,保險箱并沒有被納入管轄的范圍,這就降低了被法令捕捉到的風險。
結果一如銀行家的預期,世界各地的富豪爭先搶購,保險箱和一千瑞士法郎面鈔的需求直線飆升,創(chuàng)下銷售的最高紀錄。根據瑞士國家銀行(即瑞士央行)的數據顯示,2012年一千瑞士法郎的面鈔占所有瑞士紙幣流通總價值的60%,比一年前增長約50%。瑞士國家銀行證實,國外對一千瑞士法郎面鈔的需求在激增。
想象一下,一張一千瑞士法郎的面鈔,價值約60000印度貨幣盧比,以瑞士法郎的形式更容易儲存大量的現金。目前總價值一千瑞士法郎的面鈔流通量約為2萬億盧比(為32.5億瑞士法郎)。此外,瑞士是少數幾個提供幣值面額為一千的國家,像英國最高值的鈔票是50鎊(約4300盧比),美國最高的幣值只有100美元(約5500盧比)。
2012年5月,印度政府在一份白皮書中表示,政府正在作出各種努力要把下落不明的黑錢帶回印度,包括非法流落在瑞士銀行的黑錢。因此要求瑞士銀行公開客戶詳細資料,這樣的壓力和呼聲越大,對一千瑞士法郎面鈔的需求也越高。
此外,附加保密措施的保險箱需求也在上升,導致許多銀行保險箱供不應求,銀行就只能向他們的富豪客戶提供這一服務。瑞士銀行2011年的傭金收入錄得跌幅,這本該是他們的核心業(yè)務,然而他們的“其他業(yè)務的傭金”,包括保險箱、保險箱的使用費和租賃費卻大幅上漲。盡管目前還沒有官方的統(tǒng)計數字,但銀行從這些保險箱業(yè)務中所賺取的傭金及費用,的確大幅上漲了。
而印度人被指控在瑞士銀行藏匿數億美元黑錢,瑞士國家銀行倒是有官方的數據,截至2011年底,瑞士銀行體系中海外資金總額為1.53萬億瑞士法郎(約90萬億盧比),印度客戶在瑞士銀行的資金約為21.8億瑞士法郎(合12700億盧比),實際僅占海外資金總財富的0.14%,那么剩下99.86%的財富,是哪國人藏匿的呢?而瑞士的洗錢天堂之門,是否會隨著新法案的實施而關閉?
所幸從2008年至今,歐美金融監(jiān)管當局在加強監(jiān)管方面毫不手軟,給投資者重拾市場信心帶來了希望的曙光。比如各國央行2012年9月份在瑞士巴塞爾,討論是否取消LIBOR的報價機制,可能考慮利用回購利率和隔夜指數掉期利率來代替,以杜絕舞弊操縱利率的幾率和可能性。
最后要提一下,具有后發(fā)優(yōu)勢的中國金融界,可根據我們自己的國情,把新興金融機構納入立法的范疇中,強化對金融控股公司的監(jiān)管。比如雖然中國銀行目前還處于分業(yè)經營階段,暫時不存在混業(yè)經營所帶來的困擾,但美國是我們的前車之鑒,我們要吸取他們的經驗教訓,以免重蹈覆轍,防止發(fā)生類似美國那樣的系統(tǒng)性金融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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