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4-12-25 19:08:08
每經編輯 胡玲 張喜威
每經AI快訊,12月25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關于優(yōu)化完善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管理機制的意見》,其中提到,實行專項債券投向領域“負面清單”管理。將完全無收益的項目,樓堂館所,形象工程和政績工程,除保障性住房、土地儲備以外的房地產開發(fā),主題公園、仿古城(鎮(zhèn)、村、街)等商業(yè)設施和一般競爭性產業(yè)項目納入專項債券投向領域“負面清單”,未納入“負面清單”的項目均可申請專項債券資金(《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禁止類項目清單》詳見附件1)。專項債券依法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嚴禁用于發(fā)放工資、養(yǎng)老金及支付單位運行經費、債務利息等。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lián)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lián)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xiàn)在本站,可聯(lián)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