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31 17:03:39
每經(jīng)AI快訊,2024年7月31日,湖南省郴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李春生受賄一案,對被告人李春生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四百萬元;對李春生受賄犯罪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央視新聞)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lián)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xiàn)在本站,可聯(lián)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guān)注每日經(jīng)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