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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產5000噸草銨膦項目”歸屬未了? 輝豐股份與失控子公司糾紛繼續(xù)

每日經濟新聞 2024-05-18 18:55:28

◎回復函披露,關于瑞凱化工“侵害股東利益”訴訟糾紛,輝豐股份向法院提起上訴,法院判決駁回。公司申請再審,于2024年1月收到法院送達的《立案通知書》。判決結果存在不確定性。

每經記者 黃鑫磊    每經編輯 陳俊杰    

5月17日晚間,輝豐股份(SZ002496,股價2.79元,市值42.06億元)披露了對2023年年報問詢函的回復,其中“年產5000噸草銨膦原藥生產線技改項目”歸屬一事被再度提起,公司稱已申請再審,判決結果存在不確定性。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10月,輝豐股份將上述項目打包置入全資子公司江蘇科利農農化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科利農),并將科利農51%股權、上海迪拜植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迪拜植保)1%股權轉讓給安道麥A(SZ000553,股價6.44元,市值150.04億元),此事激化了與子公司石家莊瑞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瑞凱化工)的矛盾。

此外,在5月13日,輝豐股份披露的一份仲裁事項公告顯示,安道麥A請求裁定輝豐股份支付價格調整支付款項6453.58萬元以及支付未能按時支付價格調整支付款項的損失賠償金、律師費15萬美元、仲裁費等全部費用。

申請再審核已被立案

《每日經濟新聞》此前多次報道了輝豐股份與子公司瑞凱化工之間“年產5000噸草銨膦原藥生產線技改項目”歸屬糾紛一事。2022年8月9日,河北省趙縣人民法院向輝豐股份發(fā)去《民事判決書》,一審裁定上述項目的所有權應當歸瑞凱化工所有。

不過,回復函披露,關于瑞凱化工“侵害股東利益”訴訟糾紛,輝豐股份向法院提起上訴,法院判決駁回。公司申請再審,于2024年1月收到法院送達的《立案通知書》。判決結果存在不確定性,基于謹慎性原則,公司在2023年度報告中對該訴訟進行了披露,為資產負債表日后事項。

據悉,會計師事務所對輝豐股份2023年度財務報告出具保留意見并附強調 事項段。保留意見所涉事項為上市公司與瑞凱化工的少數股權收購及草銨膦項目糾紛,受此影響,2020年至2023年,公司已連續(xù)4年被出具保留意見。

輝豐股份對此回復稱,自2020年11月以來,瑞凱化工以各種理由拒絕提供財務報表,公司多次溝通未果以股東知情權為由提起訴訟,并于2022年1月收到法院送達的《民事判決書》,判決瑞凱化工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相關的會計報告、會計賬簿等資料,2022年4月收到法院送達的維持一審判決的二審生效《民事判決書》。

不過,在法院執(zhí)行的情況下,瑞凱化工提供了未經審計的財務報表,無規(guī)格型號等參數的固定資產清單等會計資料,其余均未提供。評估機構未能進行現(xiàn)場勘查等程序。

輝豐股份認為,瑞凱化工已于2021年6月停產,股東矛盾尚未解決,部分訴訟還在進行,加之其環(huán)保安全問題以及生產工藝落后導致生產成本過高,復產可能性不大,未來不能持續(xù)經營。公司在失去對其控制權的情況下,依據能夠掌握的所有財務資料,采用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資產基礎法)的方法進行會計估計,確認相關公允價值變動收益-6242.65萬元。

會計師認為,會計師事務所無法實施部分重要審計程序,審計工作受到了較大限制, 而輝豐股份在2022年度年報審計期間聘請評估人員也僅能就已獲取的相關資料出具評估條件受限的咨詢報告。因此,無法通過其他有效的替代程序以確定輝豐股份對瑞凱化工投資的公允價值計量金額是否準確。

安道麥A催要6454萬元價格調整支付款

據5月13日公告,輝豐股份稱,近日收到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上海國際仲裁中心)的仲裁通知,上海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秘書處確認于5月8日收到申請人安道麥A提交的以輝豐股份為被申請人的關于《股權購買協(xié)議》《股權購買協(xié)議之補充協(xié)議》及《股權購買協(xié)議之補充協(xié)議》(二)項下爭議的仲裁申請文件。

安道麥A請求裁定輝豐股份支付價格調整支付款項6453.58萬元以及支付未能按時支付價格調整支付款項的損失賠償金、律師費15萬美元、仲裁費等全部費用。而輝豐股份稱,由于本案尚未開庭,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尚具有不確定性。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查詢安道麥A在5月9日的公告獲悉,根據有關協(xié)議,輝豐股份承諾其子公司農一電子商務(北京)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簡稱農一網)在2021年度、2022年度、 2023年度由其業(yè)務產生的迪拜植保(后更名,以下簡稱安道麥輝豐)的平均年度毛利潤(農一網業(yè)務毛利潤)至少應達到860萬元(農一網業(yè)務基準)。

如農一網業(yè)務毛利潤未能達到農一網業(yè)務基準,輝豐股份需按以下公式向安道麥A支付價款,輝豐股份應支付的金額(價格調整支付款項)=(農一網業(yè)務基準-農一網業(yè)務毛利潤)×13,且輝豐股份應承擔公司因價格調整支付而需承擔的全部稅款和費用。

2021年至2023年期間,由農一網業(yè)務產生的安道麥輝豐毛利潤總計1090.71萬元,平均年度毛利潤為363.57萬元。輝豐股份應向安道麥A支付6453.58萬元的價格調整支付款項。

安道麥A表示,后經多次催要,截至公告日,輝豐股份尚未向公司支付價格調整支付款項。為維護公司及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公司啟動對輝豐股份的仲裁程序。

封面圖片來源:視覺中國-VCG211181892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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