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29 21:41:04
每經(jīng)AI快訊,1月29日,據(jù)溫州市住建委消息,為更好滿足購房者的合理住房需求,繼續(xù)實行個人首次購買市區(qū)(含鹿城區(qū)、龍灣區(qū)、甌海區(qū)、洞頭區(qū)、海經(jīng)區(qū)、經(jīng)開區(qū))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存量住房(以網(wǎng)上簽訂浙江省商品房、存量房買賣合同時間為準),在取得房屋不動產(chǎn)證后,給予購房款0.6%的消費補助,實施時間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每經(jī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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