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2-06 16:22:13
遼寧省沈撫改革創(chuàng)新示范區(qū)原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于揚福(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遼寧省監(jiān)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沈陽市遼中區(qū)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沈陽市遼中區(qū)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于揚福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沈陽市遼中區(qū)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于揚福利用擔任撫順沈撫新城(開發(fā)區(qū))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撫順市副市長,遼寧省沈撫改革創(chuàng)新示范區(qū)黨工委委員、管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加快推進項目進度、干部任用調轉、催要工程款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最高人民檢察院)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