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0-20 10:14:58
每經(jīng)AI快訊,10月20日,商務部、海關總署發(fā)布《關于優(yōu)化調(diào)整石墨物項臨時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為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經(jīng)國務院批準,決定對商務部、國家國防科工委、海關總署公告2006年第50號(《決定對石墨類相關制品實施臨時出口管制措施》)中所列的物項范圍進行優(yōu)化調(diào)整,對部分物項實施出口管制。滿足以下特性的物項,未經(jīng)許可,不得出口:高純度(純度>99.9%)、高強度(抗折強度>30Mpa)、高密度(密度>1.73克/立方厘米)的人造石墨材料及其制品(參考海關商品編號:3801100030、3801909010、6815190020)。天然鱗片石墨及其制品(包含球化石墨、膨脹石墨等)(參考海關商品編號:2504101000、2504109100、3801901000、3801909010、3824999940、6815190020)。除上述物項外,商務部、國家國防科工委、海關總署公告2006年第50號(《決定對石墨類相關制品實施臨時出口管制措施》)中其他物項取消臨時出口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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