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5 16:40:37
每經(jīng)AI快訊,9月25日,平安不動產(chǎn)有限公司公告,根據(jù)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于2023 年7月28日作出的《民事判決書》,本公司在該判決中所承擔的義務為: 在案涉土地抵押物拍賣所得價款不足以清償主債務的情況下,就不足部分在49%的限額內承擔連帶清償責任,且有權向主債務人迫償。即在債權人對抵押物行使優(yōu)先受償權前,本公司無需承擔判項中的連帶清償責任。同時,目前該土地抵押物價值明顯超過主債務人所需承擔的應付款項,抵押物處置后足以償還主債務,因此可以合理預期本公司不會實際因該連帶清償責任而發(fā)生重大損失。綜上所述,本公司不存在債務違約問題,且預計不會因該案件所涉事項發(fā)生實際重大損失。本公司近期生產(chǎn)經(jīng)營、日常運營管理均正常,未發(fā)生重大不利變化,本公司償債能力未受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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