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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當喊話抖音、頭條 經濟學家張維迎:出售假冒偽劣,平臺應負第一責任

每日經濟新聞 2022-07-08 20:29:23

◎經濟學家張維迎表示,出版物的盜版重災區(qū)已經從過去的線下轉為了線上。在他看來,盜版對出版社是一個很大的傷害,也侵害了作者的正當權益。

◎張維迎認為,“先行賠付”應該普遍實踐于所有大型網絡平臺。他表示,利潤就是責任,“互聯(lián)網也是這樣,平臺不負這個責任,憑什么賺這個錢?”

每經記者 丁舟洋    每經編輯 魏官紅    

“你們不好!”7月6日晚間,當當網公開“喊話”字節(jié)跳動,稱“盜版書店在頭條和抖音非?;钴S。頭條追逐流量的導向,成了盜版書商的魔指。”

但也有媒體認為“打擊盜版當當不應‘燈下黑’”,表示盜版書在當當平臺似乎屢禁不止。記者注意到,“童話大王”鄭淵潔也曾在2018年舉報淘寶平臺和拼多多平臺的店鋪銷售盜版書籍。

拋開互聯(lián)網公司之間的“口水仗”,當下,移動互聯(lián)網成為了一股不容忽視的力量。曾經改寫行業(yè)既定規(guī)則、代表銳意創(chuàng)新的互聯(lián)網創(chuàng)業(yè)公司們,大多已是各個賽道上的大平臺,衍生出相應的平臺經濟。而這些平臺在提供便利的商品與服務的同時,也面臨諸多問題,盜版書橫行只是其中之一。

圖片來源:微博截圖

“盜版書盛行,平臺責任難逃!”張維迎在朋友圈率先亮明觀點。作為公眾熟悉的經濟學家,張維迎為何會因為平臺銷售假冒偽劣站出來發(fā)聲?

7月7日下午,《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下簡稱NBD)專訪了北京大學國家發(fā)展研究院教授、北京大學市場網絡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張維迎。他認為,即便銷售假冒偽劣是入駐平臺的第三方商家所為,第一責任人仍是平臺。“平臺作為‘第一責任人’應該變成社會基本共識,平臺既然要賺錢,就應該承擔這個責任。”

北京大學國家發(fā)展研究院教授、北京大學市場網絡經濟研究中心主任張維迎

圖片來源:受訪者供圖

盜版書“重災區(qū)”已由線下轉為線上

NBD:盜版一直是出版行業(yè)的頑疾,在移動互聯(lián)網時代,盜版書有哪些新特點?

張維迎:我自己和出版界有聯(lián)系,通過和他們交流以及自己觀察發(fā)現(xiàn),出版物的盜版重災區(qū)已經從過去的線下轉為了線上。

現(xiàn)在書籍的盜版成本越來越低,估計有70%的盜版書籍都是通過網絡平臺銷售的。全國的實體書店總共就18萬家,而某些單個互聯(lián)網平臺上的書店就有上百萬家,大量盜版書通過這些網絡平臺售出。

對于書籍品類的盜版,也從過去只盜版超級暢銷書演變?yōu)楝F(xiàn)在對全品類書籍的盜版。有的出版社告訴我,某部正版書他們的銷量是五萬冊,而該書的盜版銷量能達到三至六倍之多。

NBD:盜版書橫行,將帶來怎樣的經濟、社會問題?

張維迎:盜版對出版社是一個很大的傷害,也侵害了作者的正當權益。

可能有的人會覺得,銷量不多的作者不一定在乎被盜版,只要有更多人讀就行了。但好的作品是競爭出來的,一定要有大量作者愿意寫書,從中誕生佳作的可能性才會增大。如果只是幾個人在寫書,就很難產生好書。

而大量作者參與書籍創(chuàng)作,是基于靠寫書能養(yǎng)活自己的預期,這是非常重要的前提。如果我們不尊重、不保護知識產權,那么歸根結底就是對社會創(chuàng)新創(chuàng)造的破壞。

當然,我們不能過于理想化,任何市場都存在假冒偽劣產品、存在小偷和騙子,但他們的比例不能太大,否則就會嚴重影響市場秩序。

NBD:為什么我們很少看到出版社控告銷售盜版書的網絡平臺?

張維迎:出版社確實有顧慮,因為他們的正版書銷售也要依靠網絡平臺。如果起訴平臺,可能就斷了自己在該平臺銷售的后路。所有出版社都痛恨網絡盜版,但誰都不愿意自己出面解決,都希望“天塌下來有一個大個子頂著”。

我覺得可能需要在很多方面共同努力,鼓勵受害者去積極保護自己的權益。大家首先要意識到,在法律層面上,平臺就是第一責任人。過去銷售盜版書和現(xiàn)在不一樣,過去你看到有商販在天橋上擺攤銷售盜版(書籍),很難追根溯源,但現(xiàn)在通過大型網絡平臺銷售,每個訂單都可以追溯,要想查清楚太容易了。

“平臺不負這個責任,憑什么賺這個錢?”

NBD:您提到網絡平臺應為“第一責任人”,為何大家還沒有這個認識?

張維迎:的確如此,大家的認識還不到位。其實我們換一個角度就很好理解,把線上平臺看成一家線下超市,如果你在超市里買到變質的土豆、西紅柿,超市是不能逃避這個責任的,它不可能讓你去找種植生產這個蔬菜的農民來賠付。

在一家知名的大型家具商城,里面有很多供應商賣各種材料,如果消費者在里面買到的商品出了問題,商場首先就要賠償消費者,然后商場再去追究供應商的責任。這就叫“先行賠付”,我覺得這種“先行賠付”也應該普遍實踐于所有大型網絡平臺。

NBD:實際上我們已經看到,有些網絡平臺已經在履行“先行賠付”責任了。為什么您認為他們還應履行更大的責任?

張維迎:按我的理解,利潤就是責任。假如你在商場買了不合格的東西,商場就必須負責,不能讓消費者自己去找生產廠商追討損失?;ヂ?lián)網也是這樣,平臺不負這個責任,憑什么賺這個錢?對于通過平臺銷售出去的產品,平臺不僅承擔道義責任,還承擔法律責任,不是僅承擔連帶責任,而是應承擔第一責任。

認識到平臺的第一責任很重要,平臺上流出假貨,大家首先就應譴責平臺。有時候平臺上流出假貨,平臺還會覺得自己很無辜,有言論認為商家在平臺上賣假貨,平臺也是受害者,這很荒唐,明明消費者才是受害者!如果平臺知假售假,縱容、默許供應商售假,那就是欺詐;如果不知道供應商販假,那也是平臺管理有問題。

目前網絡平臺所做的還遠遠不夠,各個平臺有差異,有些做得好一點,有些就非常糟糕。

NBD:在實踐中,出版社應該如何解決被盜版的問題,您有什么建議?

張維迎:我們要謹防社會出現(xiàn)“二階囚徒困境”。也就是說,當我們看到公交車上有人行竊時,如果大家都去阻止他,小偷就干不成壞事,但如果大部分人都扭頭假裝看不見,偷竊行為就會泛濫,每個人的利益都會受損。

要想提高社會成員之間的合作,就需要逐步確立符合市場要求的社會規(guī)范,并完善我們的法律制度。比如,見義勇為是我們提倡的社會規(guī)范,但如果見義勇為的行為不僅得不到法律的認可和支持,甚至可能受到懲罰,那么在不義行為面前人們就會選擇“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作惡者就會更加肆無忌憚,人們的安全感就會下降。

回到反盜版這件事,出版社應該有人挑頭,形成一個聯(lián)盟來對抗這種銷售假冒偽劣的網絡平臺。假如就一家出版社反對網絡平臺盜版現(xiàn)象,那平臺可能不在乎,不給這家出版社賣書了,但如果全國幾百家出版社聯(lián)手,網絡平臺就會顧忌了。

出版社應該自覺地站出來維護自己的權利,這也是維護作者權益,更大范圍來看,就是維護社會的良好信用秩序。雖然我也不認為這能百分之百地解決網絡平臺上的盜版書籍銷售問題,但至少能把它扼殺在一個相對小的范圍內。

另外,平臺之間也并非鐵板一塊,如果出版社因維權而遭到某個平臺的抵制,不乏其他平臺是希望出版社入駐賣正版書的。所以只要我們都努力,我相信還是有渠道的,市場秩序需要大家共同努力。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5006217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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