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30 14:47:19
每經(jīng)AI快訊,6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決定,廢止2011年12月2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74號(hào)公布的《上海市流動(dòng)人口計(jì)劃生育工作規(guī)定》。本決定自2022年6月18日起生效。(上海市人民政府官網(wǎ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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