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2-03 14:50:18
男子楊某和妻子甘某,于去年1月25日,攜帶三個子女從江西省南昌市回到廣東梅州五華縣華城鎮(zhèn)甘某的娘家。同年2月10日至12日,楊某的妹妹、父親和母親均被確診感染新冠肺炎。楊某、甘某在南昌市所在社區(qū)工作人員劉某明確告知其家人被確診感染新冠肺炎后,未向有關部門報告其密切接觸史,多次外出購物、串門探親,不遵守各級政府發(fā)布的防控新冠病毒肺炎的措施。2月13日至15日,楊某一家三口先后被確診感染新冠肺炎。因為他們的“到處走動”,致使76個密切接觸者被集中隔離,造成社會民眾恐慌,可能引起按照甲類管理的傳染病傳播的嚴重危險。五華警方對楊某夫妻倆以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立案偵查。近日,五華法院依法對此案公開開庭審理并當庭宣判,一審以妨害傳染病防治罪依法判處楊某有期徒刑二年;判處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緩刑二年。(梅州電視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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