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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毅就南海問題陳述三個基本事實

每日經濟新聞 2020-09-09 23:23:53

每經編輯 步靜

2020年9月9日,國務委員兼外長王毅出席第十屆東亞峰會外長會。針對美方對中方關于南海問題立場的各種抹黑,王毅陳述三個基本事實。

第一,中方對南海諸島的主權和主權權利有著充分歷史和法理依據。根據包括《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各國的歷史性權利應當得到尊重。中方的主張多年來一以貫之,沒有改變,也不會改變。沒有擴大,也不可能縮小。有人聲稱中方把斷續(xù)線內海域都據為內水和領海,這毫無依據,是在蓄意混淆概念,是對中方立場的歪曲。

第二,中方堅持睦鄰友好的周邊政策,始終致力于在南海問題上發(fā)揮建設性作用。早在2002年中國就同東盟各國簽署《南海各方行為宣言》,規(guī)定通過直接當事方對話協(xié)商和平解決爭端,不采取使事態(tài)復雜化、擴大化行動,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中方正在積極推進“南海行為準則”磋商,致力于形成一個具有實質意義的有效規(guī)則,為南海和平奠定更有力支撐。中方持之以恒倡導“擱置爭議,共同開發(fā)”,愿在此框架下,重視沿岸國的能源需求,尋求共贏和多贏。中方前幾年進行的島礁建設,是為了改善居住條件,為南海提供公共產品,也是出于維護自身安全的需要。面對域外國家不斷升級的軍事壓力,我們當然擁有主權國家基本的自保權。

第三,中方始終致力于遵守包括《聯(lián)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中國是當年促成《公約》締結的主要力量,《公約》生效后,各國提出的海洋權益范圍發(fā)生重疊,我們主張各自保留立場,通過外交渠道對話協(xié)商,依法找到解決辦法。對于海洋劃界爭議,中國政府已于2006年根據《公約》規(guī)定發(fā)表了排除強制爭端解決程序的政策聲明。中方不接受、不參與未經當事國同意的仲裁,有著充分理由和法理依據。

王毅還表示,東亞地區(qū)一直被全球看好,我們愿與地區(qū)國家一道,運用好東方人的智慧,繼續(xù)妥處海上爭議,堅定排除外部干擾,依法維護航行自由,積極開展海上合作,為東亞長治久安創(chuàng)造良好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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